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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内地应借鉴香港严管保荐人经验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0日 09: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和讯股票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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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媒消息,香港证监会拟就加强监管保荐人展开咨询,保荐人违规最高可判三年。对此港媒称,A股港股互相关联和影响,香港的券商保荐人监控经验值得内地借鉴。

  香港文汇报记者李昌鸿撰文称:A股和港股作为关联密切和相互影响的两个市场,时刻影响双方投资者。香港作为成熟的市场,在规范和管理券商IPO保荐人方面,其严厉性和严格程度上更值得内地借鉴和学习。昨日香港证监会出台条例,建议加强保荐人监管制度,保荐人如有不真实陈述将需负上民事和刑事法律责任。此前,香港证监会指责台资背景的民企洪良国际保荐人兆丰资本未能尽到责任,损害了投资者利益,决定对其罚款4,200万,并吊销其保荐人牌照。内地如果借鉴香港证监会上述做法,无疑将有利维护A股市场的稳定发展和保护投资者利益。

  规管力度不强 市场良莠不齐

  保荐人作为企业上市和投资者投资的重要的中间人,其担负的角色相当关键,他保荐的企业真实盈利能力、发展前景、市场竞争状况和企业高管整体素质等等,直接影响投资者利益和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如果保荐人主要为自己所在券商和上市公司利益考虑,进行利益输送,未将公司真实的情况告知市场,这无疑将损害投资者利益,令市场混乱和内地资本市场发展受损。

  常有新股上市后业绩大变脸

  内地当前有大量的券商,其IPO保荐能力良莠不齐,但都纷纷争夺IPO保荐机会,从而可以获得可观的保荐费、承销费等收益,甚至还可以获得上市公司的利益输送。因此内地IPO保荐业务竞争得十分激烈,常常出现多家券商保荐人通过关系争抢同一家拟上市公司保荐的现象。当前许多保荐人在公司上市前描绘其有多么美好的未来,盈利增长有多好,可是上市三个月至半年便出现业绩大变脸。如创业板去年初上市的某LED光电企业,业内不少人士称其业绩差,却通过券商、会计和上市公司的共同包装,堂而皇之地在创业板上市了,在上市之前的2010年,其每股收益达0.78元(人民币,下同),去年底每股收益为0.25元,一年时间下滑68%,今年一季度每股收益仅0.04元,无疑让人感觉有问题,其中尽管LED行业出现产能过剩和海外需求下滑影响,但是却无疑暴露了企业盈利不稳能力不强的现象。当前该股较上市时跌34%,投资者损失惨重。

  内地应从严处罚 保障投资者

  但是,内地对保荐人的规范和管理及处罚力度并不强,更不严厉。如广发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刘旭阳、廉彦在苏州恒久光电科技IPO尽职调查过程中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导致苏州恒久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专利权利状态与事实不符,中证监仅对广发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刘旭阳、廉彦予以警示。相比香港证监会罚款4200万和吊销公司牌照无疑轻得多,以及昨日提出保荐人如有不实行为将面临民事和刑事责任,内地在此方面无疑要宽松得的多。

  笔者认为,内地也应该借鉴和学习香港上述经验,从严规范和管理保荐人,大幅加大处罚券商及其保荐人力度,甚至将该券商停牌,让其知悉违规的成本和代价,并可对个别违规保荐人和券商进行巨额处罚甚至吊销公司牌照,从而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保荐人如未尽真实履责将切实面临民事甚至刑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保护投资者利益和A股市场的稳健发展,也是内地投资者长期期待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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