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资讯 >

香港证监会:招股文件若不实保荐人将附上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9日 20: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时报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5月9日宣布,就加强保荐人监管制度,展开为期2个月的咨询。有关条例规定保荐人必须在上市前完成绝大部份的尽职审查;若招股章程内出现任何不实描述(包括重大遗漏),保荐人将为此附上刑事责任,最高将被罚款70万港元及监禁3年。

  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表示,投资者依靠保荐人担当市场质素的主要把关者,因此保荐人有责任确保首次公开招股数据真实、可靠;新规旨在鼓励所有保荐人一律采取最佳的审查模式。

  公告称,保荐人应抱着“开放以及提问求证”的心态行事,不应对有关陈述照单全收。对于会计师、律师以及估值师所提交的报告,保荐人亦须做出合理审查,以确保披露内容可信并贯彻一致。同时,规定每宗上市只可委任一名独立保荐人。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热词:

  • 保荐人
  • 刑事责任
  • 香港证券
  • 香港证监会
  • 招股文件
  • 证券时报
  • 投资者
  • 期货
  • 首次公开招股
  • 估值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