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资讯 >

明年起香港销售二手楼必须列出实用面积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3日 16: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时报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为确保市民置业时取得更准确的楼盘数据,以及保障消费者购房权益,香港地产代理监管局向业界发出新通告,要求他们销售二手楼时,提供的物业楼面数据时,必须提供实用面积,未有遵从指引的代理最严重可被“钉牌”,新规定会在明年1月1日实施。明年起若发现有违规情况,最高处以罚款30万元及吊销代理牌照的处理。

  据中新网援引港媒报道,为了令业界更加适应新指施,新的执业通告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前,过渡期内违规个案将不会作出检举。地监局执业及考试委员会主席梁永祥表示,半年的过渡期可让代理们适应,若代理于过渡期内违规,会酌情处理。

  被问及交易完成后才发现单位面积数据不符,业主、新买家及新租客可否“踢契”取消交易。梁永祥指出,以上人士并没有权利因此“踢契”。

  他续称,指引实施初期,会以两种面积并排而推,待全港小业主完全适应后,才逐步只以实用面积计价,局方亦没有定下实行时间表。他又称,若发现有违规情况,当局能最高罚款30万元及吊销该代理牌照,罚则会视乎违规程度而异,违规代理会交由纪律委员会或会就该个案进行研讯。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热词:

  • 实用面积
  • 二手楼
  • 香港地产
  • 证券时报
  • 踢契
  • 罚则
  • 消费者购房
  • 研讯
  • 考试
  • 物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