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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博客,微博)综合报道】
深交所昨日在其网站发布抑制新股炒作三项后续措施,全文如下:
5月25日东诚生化等三家公司将在中小企业板上市。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根据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从该批公司开始,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的比例增加,且没有强制的锁定期,公开发行的股份在上市首日可以全部流通。为适应《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修订所带来的变化,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关于“继续完善对炒新行为的监管措施,维护新股交易正常秩序”的五点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约束作用,促进新股合理定价、正常交易,深交所于5月23日发布完善抑制新股炒作监管的三项措施。
一是完善抑制新股上市首日炒作机制,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临时停牌制度的通知》。主要包括:(1)新增涨跌幅20%档位临时停牌指标,实施10%、20%两档涨跌幅停牌机制。当盘中成交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时临时停牌1小时,向投资者警示市场炒作风险;当盘中成交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时临时停牌至14:57,以抑制市场炒作风险。
(2)调整换手率达50%的临时停牌时间。当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超过50%时,临时停牌1个小时,之后继续交易。
今年3月8日,为有效抑制新股炒作,实现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目标,深交所探索推出了现行新股上市首日临时停牌机制,实施以来起到了一定效果。3月8日以后深交所上市45只新股,上市首日平均涨幅为21.82%,涨幅明显下降,上市首日以后的走势总体平稳。与此同时,部分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时间较短等现象也引起了广泛关注。此次调整涨跌幅和换手率停牌指标,是在充分总结评估前期措施效果、广泛听取方方面面意见的基础上,对新股上市首日临时停牌机制的持续探索和完善。
二是加强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发布《新股上市初期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指引(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细化新股上市首日、后续交易期间异常交易行为的认定标准;明确交易监管具体措施,提高深交所对新股异常交易行为监管及其流程的透明度;明确会员对客户新股交易行为管理效果评价及对应监管标准等。
三是进一步引导投资者规范参与新股交易,督促会员加强新股上市初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在总结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要求会员增强客户参与新股交易的合规意识,加强风险提示与教育,进一步健全新股交易会员自律管理机制。
本次完善新股上市首日交易监管措施,充分考虑了《指导意见》颁布后新股首日流通量增加等新情况,重点在于培育市场自我约束的长效机制。彻底解决炒新顽疾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需要逐渐培育理性投资氛围,充分发挥市场自身约束机制的作用。后续工作中,深交所将按照证监会整体部署,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平稳有序地推进各项抑制炒新监管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新股异常交易违规行为的查处,加大处罚力度,完善投资者适当性分类管理;二是继续研究提高新股上市后一段时间内的交易最小申报数量;三是研究加大对新股交易特点的信息揭示,定期统计并公布新股交易价格变化情况与各类投资者买卖新股的损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