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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完善抑制炒新规定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4日 09: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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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深圳5月24日电(记者赵瑞希)深交所23日晚间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的通知》,实行10%、20%两档涨跌幅停牌机制,并调整换手率达50%的临时停牌时间。

  通知规定,股票上市首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交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1小时;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的,临时停牌至14:57;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超过5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1小时。

  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而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首日等实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的盘中临时停牌,参照前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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