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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承诺未来三年 分红比例不低于30%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4日 11: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上海证券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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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周之后,广发证券成为了响应“号召”的首家上市券商。

  23日晚间,广发证券2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正式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在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公司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根据广发董事会最新通过的《分红管理制度》,未来公司利润分配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拟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做法为: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公司在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自5月上旬证监会公布《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来,首家上市券商公布现金分红方案。公开资料显示,过去三年广发证券分别实现净利20.6亿元、40.3亿元和46.9亿元,若按30%的分配比例,公司每年至少向投资者分红6.2亿元、12.1亿元和14.1亿元。

  广发证券董事会强调,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记者 钱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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