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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25%”规则不是行政限价和定价“天花板”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3日 09: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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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股“25%”规则不是行政限价和定价“天花板”

  证监会发行监管部主任刘春旭12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证监会正在制定老股转让的具体细则,要求老股东对老股转让过程中的相关信息要进一步充分披露。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中规定的“25%”规则并非行政限价,不是新股定价的“天花板”。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局长熊伟表示,从成熟市场经验来看,资本市场的健康、良性发展离不开机构投资者。

  刘春旭表示,要求老股东对老股转让过程相关信息进一步充分披露,有助于投资者了解老股东转让之后,公司经营是否会出现大的问题、股权结构是否会出现异常变化等信息,通过进一步要求老股东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给投资者更多的投资价值判断信息。

  刘春旭分析说,从成熟市场情况来看,新股没有经受过市场的考验,其信息披露也没有像已在二级市场上交易多年的股票一样经过长期的数据披露,且有专业人士跟踪分析,因而新股的投资风险较二级市场其他股票更高,对于二级市场价格来讲,新股价格应有折让。而目前我国市场的新股定价比二级市场的价格要更高,因此制定“25%规则”的一个出发点是,如果新股价格相较二级市场同类股票更高,证监会就要求发行人披露更多的信息,告知投资者过高的价格会引起诸如募集资金较大幅度增加及可能带来的影响等,让投资人有一个冷静的思考,要不要给这么高的价格。当然,投资者如果认为这家公司值得高价,愿意给出高于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的价格,25%绝对不是“天花板”。

  熊伟表示,我国股市在引入机构投资者方面步伐还不够快,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没有机构投资者是不行的。以美国为例,2010年美国共同基金的资产中,养老金就占了40%,确实起到了稳定市场的作用。当然,运行这些养老金要有很高水平的专业团队,也要有一个比较稳健的经营能力。熊伟表示,数据表明,在过去10年中,境外机构投资者从我国的A股市场净赚了1516亿。从持股结构来看,境外机构投资者主要持有大盘蓝筹和主板股票,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的特点比较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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