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晨报记者 张佳昺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表示,将在对原有《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修订的基础上,本着“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指导思想,制定了《规定》,简化审批程序,降低QFII资格要求,放宽开立证券账户限制,扩大投资范围,增加投资运作便利,完善对QFII运作的监管制度,确保风险可控。《规定》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降低QFII资格要求,其中资产管理机构、保险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养老金、主权基金等)的经营时间由5年降为2年,证券资产规模由50亿美元降为5亿美元,体现了鼓励境外长期资金进入的政策导向;
二是增加运作便利,允许QFII为自有资金或管理的客户资金分别开立证券账户,并通过修改相关规定,满足QFII选择多个交易券商的需求;
三是扩大投资范围,在已允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基础上,允许QFII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四是放宽持股比例限制,将所有境外投资者的持股限制由20%提高到30%,单个境外投资者的持股限制不变。
此外,根据加快QFII资格审核的需要,《规定》还明确了QFII资格申请文件的电子提交方式,并简化申请资格文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