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资讯 >

权威机构点评地方政府不能举债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7日 15:1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时报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6月26日二次审议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从严规范了地方债务,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能举债,只有法律或国务院规定才可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代地方政府发行债券。修正案草案明确“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各权威机构纷纷针对上述事件发表了研究报告进行点评。

  方正证券:中央对地方政府债务及举债存担心

  方正证券今日研报称,修正草案删除一审稿中关于地方政府举债的规定,其实并未出乎意料。目前地方政府举债处于试点阶段,且草案中有规定“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也给地方政府举债留了条路。

  研报称,此次草案也表明中央对地方政府债务以及举债冲动仍存担心,尤其在房地产调控导致土地出让金急剧萎缩的背景下,地方政府更具有发债冲动,闸口一旦打开无疑会加大债务风险。反过来看,地方政府融资渠道被限制,为对冲当前经济快速下滑,地方政府的投资力度也将有限,以往投资拉动经济的调控模式此次很可能不会实行。

  海通证券:控制地方债务风险信号意义大于实质

  海通证券今日研报点评称,地方政府举债的方式有:地方融资平台贷款,财政部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地方政府自行发行的债券和城投债。从地方政府各种举债方式的数量来看,地方政府举债的最主要方式为平台贷款,占比80%以上,城投债和地方政府债务仅占不到20%。总体来看,地方政府总债务从去年进入偿债高峰。研报认为修正草案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存量债务危机的信号意义明显。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热词:

  • 地方债务
  • 方正证券
  • 地方政府债券
  • 举债
  • 证券时报
  • 城投
  • 债务风险
  • 修正案草案
  • 海通证券
  • 预算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