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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企业未获指标不得生产稀土产品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9日 09: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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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企业未获得计划指标,不得从事稀土矿产品和稀土冶炼分离产品的生产。

  暂行办法规定,稀土矿产品生产企业申请计划应具备符合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取得采矿许可证;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且列入符合环保要求的稀土企业名单公告;取得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条件。

  同时,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无计划生产企业的清理,坚决依法关闭违法违规企业,禁止无计划企业从事稀土生产,。对超计划生产的企业,由省级工业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计划管理产品的生产,并对企业进行警告,核减下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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