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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玲玲
小微企业正成为2012年中国经济舞台上最受关注的群体。
近段时间以来,中央各部委密集出台帮扶小微企业的政策意见,各地一系列扶持政策陆续“出炉”。7月9日,我省提出“山东版”31条,试图帮助中小微企业应对困难,推动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与以往相比,此次我省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措施更加具体化,更具操作性。《意见》涵盖财税、金融、创业、创新等十个方面,并将小微企业发展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范围,定期督查通报。在扶持小微企业方面,政府此番是“动真格”了。
其实,早在1999年十五届四中全会上,我国就提出要积极扶持中小企业,使它们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2005年、2010年,我国又先后出台了新旧非公经济36条,为民营经济拓展发展空间进行了顶层设计。
然而,十多年来,我们回头检视,民企的行业门槛至今尚未完全打破,反倒是遭遇的“玻璃门越擦越亮、玻璃越来越厚”。究其原因,政策执行力的欠缺固然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帮扶小微企业发展,政府部门并未做到“标本兼治”。
在当前,原材料大幅波动、劳动力成本上涨、外贸形势趋紧……受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影响下,类似于“给钱给市场”的政策,都属于“治标”,算是救急。而若希望“治本”,从根本上改善小微企业的生存环境,首先需要厘清小微企业的需求。
小微企业最需要什么?在我们看来,小微企业固然需要“扶持”,但更需要“公平”。
首先,市场准入的公平。目前,中小企业依然较难进入垄断性行业和领域。政府审批行为在程序和规定上的复杂性和相对不透明性,增加了民企的进入和经营成本。
其次,要素价格的公平。小企业需要的资金、能源、通讯、交通等大宗基本供应品,主要由垄断性央企提供,这些上游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有些高于国际价格数倍甚至数十倍,极大地加重了小企业的负担,实际上成为国家对中小企业的一种“隐形征税”。
再次,税赋的公平。如同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过低对中低收入者的不公平,营业税、增值税、“五险一金”标准对小企业也呈现不公平性,各种名目繁多的税外收费更是小企业“生命中难以承受之重”。此外,小企业要比大企业更难获得税收优惠。
让人乐观的是,政府此次已提出“优化小型微型企业的发展环境”,并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尽管,理想的环境很难在一两年内实现,但我们有理由期待,“危机”往往是改革的最佳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