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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两个多月的专项整治行动,7月18日,浙江省工商局公布了在全省范围内征集的消费领域合同霸王条款结果,经过严格确认,霸王条款达420条。
今年4月,浙江省工商机关启动整治消费领域合同霸王条款专项行动,并在全省范围内征集消费领域合同霸王条款。从征集的霸王条款内容上看,主要涉及3个方面:减免自己责任,逃避经营者应负义务;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剥夺消费者权利;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利。从认定的霸王条款性质上看,有不少格式条款已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且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危害性,如自动柜员机出假钞银行不负责,消费卡逾期余额作废,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停电、停水及罚款,通信套餐到期不主动取消自动转为包月等。
据了解,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工商机关专门邀请、组织了一批法学专家、知名律师、各主要消费领域行业协会专家等,成立合同格式条款专家审查委员会,对征集的涉嫌有问题的条款委托该委员会专家进行审查。在此基础上,由合同格式条款专家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论证,最终审定本次征集条款中有420条属于霸王条款,占征集总数的近七成,覆盖金融、汽车销售、商业、旅游、酒店餐饮、物业服务、装修等20多类消费领域,包括快递行业、通信业以及商场超市、美容美发、健身业、银行、汽车、房产销售、餐饮、保险和公用服务等,其中快递业、预付式消费等成为重点。
目前,浙江省消费领域合同霸王条款专项行动开局良好,专项行动已全面进入第二阶段,即自纠、引导、查处和规范阶段。据统计,截至6月底,浙江省各级工商机关出动执法人员4500多人次,对主要消费领域19235份各类格式条款进行了检查。不少地方如绍兴、温州、金华、杭州、舟山等,对部分重点领域如通信、旅游等行业存在的霸王条款进行了公开点评,并依法对相关行业或企业进行了行政约谈。有的市县如建德、瑞安、永嘉、象山、富阳,对重点区域存在霸王条款的企业,进入了通报整改阶段。还有不少地方,如海曙、慈溪、宁海,富阳、经开,武义、浦江,温岭、黄岩、仙居等地,根据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经营者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条款,采取了边查、边纠、边改,立案查处了30多起霸王条款案件。
另外,在本次专项行动中,浙江省保险、银行、汽车、邮政、电力、旅游、房地产、物业、快递、装饰装修、企业信用等13个主要行业协会,不仅参与了问题条款的审查,也对认定的霸王条款提出了行业整改意见,并将会同浙江省工商局制订部分行业示范合同文本。
据悉,对本次征集经专家审查论证认定的420条霸王条款,浙江省工商局将进行分门别类,有针对性采取统一行动,从企业自纠、行业自律、消保督导、工商整治,四管齐下,全面规范主要消费领域的合同格式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