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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松绑”险资投资股权和不动产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6日 07: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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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举将增加险资投资运作空间,有利于降低保险资金对资本市场的过度依赖

  保监会7月25日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股权和不动产投资的门槛及投资比例进一步放宽,此举将增加险资投资运作空间,有利于降低保险资金对资本市场的过度依赖,支持保险资金取得长期稳定收益。

  股权投资方面,《通知》在保持偿付能力充足率合规的前提下,适度降低投资门槛,扩大投资范围,提高投资比例,满足保险公司的投资需求。《通知》规定,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投资基金,资本要求调整为注册资本或者认缴资本不低于1亿元。与此同时,直接投资范围增加了能源企业、资源企业等;保险公司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股权投资基金等相关金融产品,可以自主确定投资方式,账面余额由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调整为10%。

  不动产投资方面,《通知》改进了基础设施与不动产金融产品投资比例的计算方法,增加保险公司的操作空间。《通知》规定,保险公司投资非自用性不动产、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及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可以自主确定投资标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保险公司投资同一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或者不动产投资计划的账面余额,不高于该计划发行规模的50%。

  《通知》还明确了保障房建设和养老项目有关事项,允许保险资金采用多种投资方式,支持国家重大民生和发展工程。但是,《通知》指出,该类项目应当经政府审定,权证齐全合法有效,地处经济实力较强、财政状况良好、人口增长速度较为稳定的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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