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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审应全面推行评分考核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6日 09:2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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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为了更好地规范创业板发审委委员的责任约束,证监会悄然建立针对创业板发审委委员的评分系统,评分的高低将直接决定委员未来续聘与否。自1993年发审委制度实施以来,还从未对发审委委员进行评分考核,此次欲建立评分系统,并且只“针对”创业板发审委委员,背后无疑是有深意的。

  首先,广东新大地涉嫌造假上市被证监会终止审查,在市场上引起极大的震动。号称“茶油第一股”的新大地,欲在创业板挂牌,但却遭遇“出师未捷身先死”的命运。更值得关注的是,这是创业板首次出现涉嫌造假上市的公司。新大地能通过层层关卡,并最终逃过发审委委员的“法眼”,应该说相关发审委委员难辞其咎。

  其次,创业板开板的时间并不长,但创业板公司业绩“变脸”的现象,相比于主板、中小板,却有过之而无不及。特别是,当升科技在挂牌的第二年即出现亏损,并且今年半年报业绩预告显示,出现亏损的创业板公司越来越多,使创业板高科技、高成长性以及创新型的“光环”严重打折。事实上,虽然创业板公司存在业绩波动大的特点,但其中通过包装粉饰上市的并不少,成功上市后业绩快速甚至是大范围“变脸”即是最好的证明。

  因此,此次监管部门对创业板发审委委员推行评分考核,不仅很及时,也显得很有必要。更须指出的是,建立评分考核机制,有利于从利益约束上督促委员更好地履行自己义务,改变发审委委员手中握有上市企业的生杀大权,而责任追究与考核薄弱方面的短板。一位发审委委员,其到底能否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能否为市场把好关,评分考核体系将让市场一目了然,无论是职业操守方面的问题,或者是胜任能力方面的问题,都会在评分考核中“现形”.

  创业板发审委委员有了评分体系,而成立时间更长的主板与中小板的发审委委员如果仍然游离于考核之外,显然是不公平的。笔者以为,对于主板与中小板的发审委委员,同样应进行评分考核。

  目前的新股发行,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在其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事实上,新股“三高”发行虽然存在制度建设上的弊端,但保荐机构等的大肆鼓吹与误导,同样是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某些时候甚至是决定性的;而像绿大地等造假“楷模”能成功过会并且跻身于资本市场,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显然存在严重失职行为,这些中介往往通过“助纣为虐”,而自身从市场窃取了巨大的利益,而由于A股市场违规成本低,即使“被发现”,也难以受到应有的惩罚。

  笔者在此建议,在新股发审环节全面推行评分考核机制。不论是发审委委员,还是券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都要将其纳入其中。如作为保荐人的券商,如果在保荐过程中没有尽职调查,或者保荐的发行人上市后破发严重,则考核结果为负分。如果年度综合评分较低,就说明这家券商保荐工作存在问题,投资者将会引起警惕,反过来,又将促进券商提高保荐工作的质量。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也一样,如果评分较低,今后发行人的相关财务数据将会引起市场的质疑,进而影响到其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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