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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产配置将实行分账户管理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8日 03:1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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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监会27日发布《保险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业务和资金特点,划分“普通账户”和“独立账户”,实行资产配置分账户管理。其中,独立账户项下各资产的投资比例,由保险公司通过书面合同与投保人或者受益人约定。分析人士表示,这意味着独立账户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不再受25%监管上限约束。

  《办法》指出,普通账户是指由保险公司部分或全部承担投资风险的资金账户。独立账户是指独立于普通账户,由投保人或者受益人直接享有全部投资收益的资金账户。其中,投连险、变额年金产品、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产品和非寿险非预定收益投资型保险产品等,应当根据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设立独立账户。

  当前保监会不断拓宽投资领域,将存款、债券、基金、股票、股权和不动产纳入投资范围,为改善保险资产配置管理提供基础条件。办法明确普通账户的资产配置应当严格执行投资比例规定;独立账户的投资范围,应当严格遵守保险资金运用规定,具体比例按书面合同约定。

  此外,《办法》规范了资产配置管理的制度体系、组织架构、人员队伍和系统建设,引入了资产配置能力标准;明确了资产配置管理职责,确定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经营管理层和资产管理部门的资产配置职责,实行董事会最终负责制,要求建立资产管理与精算、财务、产品开发、市场销售、风险管理和信息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机制,加强了内部的协同推进;强化风险控制,要求保险公司制定资产配置合规和风险管理制度,建立资产配置风险评估标准和技术指标体系,定期进行资产配置相关风险敏感性测试和情景测试,及时识别、衡量、报告和控制资产配置相关风险。(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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