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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盛虚假陈述案庭审告一段落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8日 06: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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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时报记者 练生亮

  7月26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股民原告徐金元诉ST东盛虚假陈述案在此完成庭审,这也意味着该案的二度开庭审理阶段宣告结束。

  自6月18日重新开庭审理至今,ST东盛虚假陈述案已持续一个多月,上百名股民原告在这段时间里先后通过代理律师或独立诉讼提出了各自的赔偿请求,案件累计诉讼标的也超过了3000万元。负责审理该案的法官之一周向红对记者表示,随着最后一位原告的庭审结束,案件进程将步入法庭调解阶段。针对这个阶段,不满意调解结果的原告,法院将会继续开庭审理,但法院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则以鼓励原、被告双方和解为主。

  2010年5月8日,由于东盛科技虚假陈述行为,中国证监会对其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还对公司原董事长郭家学处以30万元的罚款。由于上述两项金额分别是单位虚假陈述行为,及有责高管的最高处罚金额,表明当时的东盛科技存在严重的信息披露违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激发出了部分原告股民将被告诉讼到底的决心。7月25日上午完成庭审的原告胡明就此特意向记者强调。当日的庭审中,胡明、刘宝军、刘宝红三位原告并未委托律师代理诉讼,而其合计诉讼标的达到800万元之多。不过由于上述三位原告当庭追加了15名被告,鉴于法律文书未送达相关被告,审判长最后宣布休庭。

  目前看来,在本案历时月余的二度庭审中,除了一些受损股民的独立诉讼受到投资者关注外,案件的第二次虚假陈述揭露日未能最终确定,亦是系列庭审中的最大争议焦点。由于ST东盛在第一次虚假陈述行为被揭露后不久,又进行了第二次虚假陈述,因而产生了两个虚假陈述实施日和虚陈假述揭露日,较大比例的股民损失恰好就发生在第二次虚假陈述阶段。专业人士认为,这将给接下来的法庭调解带来不小的困难,因此,调解阶段的结束时间目前尚难以预测,这也预示着一部分股民原告的赔偿金到手仍需时日。针对本案的未来进展,证券时报记者将持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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