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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上周五发布《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修订四大内容,降低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资格门槛,简化了审批程序,放宽了QFII开立证券账户、投资范围和持股比例限制,以引入更多境外长期资金。
□据《证券时报》
投资范围增加债券品种
与原《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相比,新发布的《规定》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降低QFII资格要求,鼓励境外长期资金进入;二是满足QFII选择多个交易券商的需求,增加运作便利;三是允许QFII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扩大投资范围;四是将所有境外投资者对单一上市公司持股占其总股本比例由20%提高到30%。《规定》还明确了QFII资格申请文件的电子提交方式,并简化了资格申请文件。
降低QFII资格要求
《规定》将资产管理机构和保险公司的成立年限和管理资产规模分别从5年,50亿美元下调为2年,5亿美元。证券公司经营业务年限从30年大幅调低至5年,净资产和管理资产规模要求也较之前下降一半。对商业银行取消了总资产世界前100位的要求,增加了经营年限为10年以上,对净资产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资产规模的要求分别为5亿元和50亿美元。对其他投资者的成立年限和管理资产规模的要求也分别从5年50亿美元下调为2年5亿美元。
私募机构也可申请
针对《规定》在征求意见期间收到的反馈,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可作为资产管理机构申请QFII资格。对于进一步放宽QFII外汇管理政策、尽快明确QFII税收政策等其他建议,证监会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研究。
该负责人表示,《规定》发布后,证监会将继续加快QFII资格审批,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商增加QFII运作便利,加强投资运作监管,吸引更多境外长期资金进入境内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