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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信披违规遭处罚 22位公司高管及责任人被处罚金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4日 04: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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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敖晓波)昨天,证监会集中披露了三家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相关公司以及多达22位责任人均收到了证监会的3万至50万元不等的处罚。违规公司包括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彩虹精化:2项违规5人遭罚

  根据证监会的调查显示,彩虹精化存在两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披露可能给彩虹精化带来1.3亿余元巨额利润的合同事项,未及时披露彩虹绿世界与深圳绿世界商谈变更合同主体事项。证监会认定,彩虹精化未及时披露深圳绿世界与嘉星国际签订总金额共计19.2亿元的《产品销售协议》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重大影响的事件。

  证监会决定:对彩虹精化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陈永弟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董事兼董秘李化春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监事郭健、王明章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副总经理刘科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ST天润:篡改募集资金用途

  相比之下,ST天润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似乎更为严重,包括使用募集资金归还银行借款未及时披露、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重大仲裁事项未及时披露。证监会决定:责令ST天润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赖淦锋、时任总经理彭朝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戴浪涛、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罗林雄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亚星化学:信披存重大遗漏

  亚星化学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亚星化学与控股股东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之间存在直接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予及时披露,未作账务处理;公司与亚星集团之间存在间接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予及时披露,大部分未作账务处理;未及时披露重大担保事项。

  证监会决定:责令亚星化学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陈华森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张福涛、王志峰和汪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周建强、唐文军、刘建平、段晓光、鄢辉、周洋和独立董事韩俊生、王维盛、陈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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