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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股东危及公司偿付能力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8日 03: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山东商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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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报消息 近日,中国保监会颁布《保险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保险公司控股股东行为。

  办法从“控制行为、交易行为、资本协助、信息披露和保密、监管配合”等五个方面作出规定。譬如,办法规定,保险公司控股股东应当善意行使对保险公司的控制权,审慎行使对保险公司董事、监事的提名权;其次,保险公司控股股东应当确保与保险公司进行交易的透明性和公允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

  再次是保险公司控股股东应当恪守对保险公司作出的资本协助承诺,对于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应当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其他股东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促使保险公司资本金达到保险监管的要求。

  针对办法的第35条规定:保险公司控股股东利用关联交易严重损害保险公司利益,危及公司偿付能力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办法将于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欧阳晓红

  北京保监局

  要求险企宽赔

  商报消息 北京保监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家保险公司对雨后车辆进行“宽赔”,对自行施救后产生的拖车费用保险公司理应赔付。

  记者了解到,北京特大暴雨发生后,在保险理赔中,有的保险公司在保障责任条款里规定车损险赔偿包括暴雨损失,而免责范围又规定,涉水行驶造成发动机损坏不予赔偿,车主认为这样的条款本身前后自相矛盾。

  对此,北京保监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对于销售中的问题,保险公司要认真自查。对于投诉中反映的定损争议,保险公司要按照“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执行适度宽松的理赔政策,在保险合同范围内应赔尽赔、足额赔付。

  对于投诉中反映保险公司不予赔付被保险人自行施救产生的合理拖车费用,以及受损发动机拆解、清洗、换油等合理费用的问题,保险公司要及时纠正,严格履行已向消费者做出的公开服务承诺。北晚

  北京:人身险

  退保形势严峻

  商报消息 记者近日获悉,北京保监局在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正常退保和满期给付潜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当前北京人身险行业退保形势较为严峻,同时部分人身险公司分红险满期给付压力增大,在京各保险公司应高度重视,维护行业持续稳定发展,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该《通知》指出,当前北京人身险行业退保金额增幅较大,部分公司退保率持续高位,存在非正常退保激增及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风险;同时,部分人身险公司分红险保单陆续到期,满期给付压力增大,客户对给付水平不满而引发重大突发事件尤其是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风险显著提升。郭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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