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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发文 险企可再保险缓解偿付压力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3日 11: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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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偿付充足率亮起红灯 保监会发文——

  偿付能力吃紧,险企可寻求再保分担风险,缓解资金压力。上周末,保监会出台《关于人身保险公司使用再保险改善偿付能力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表示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再保、共保的形式改善公司偿付能力状况。

  事实上,中国已有保险公司通过再保改善偿付压力。中国平安早在2008年的年报中披露,寿险通过再保的方式将其对应的责任准备金减少从而锁定风险。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再保险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资本来源,更重要的是,再保险在提供资本的同时,还使保险公司能够转移风险,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同时再保业务将有利于外资再保企业的相关业务。

  中国平安2008年年报显示,2007年其向慕尼黑再保险公司转移了47个传统长期非分红保险产品,从而使其在中国会计准则下增加了应收分保准备金资产48.71亿元,税前利润也相应增加同等金额。当时,中国平安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明哲在年报发布会上解释称,再保是保险公司的正常业务,目的在于锁定风险实现利润。

  偿付能力不足成“紧箍咒”

  发债,再发债!数据显示截至7月中旬,新华保险、中国人寿、中国平安累计有570亿元的次级债获批,更有业内人士预测照此情况,今年险企融资或将突破千亿元。而险企狂发债的背后也暴露出保险公司业务量的扩大和投资收益率的降低,导致多家险企偿付充足率亮起红灯。

  业内所熟知的三种融资渠道是增资扩股、发行债券和IPO上市。但是业内人士表示,发债只能解决险企短期的资本问题,随着发债资金的增多,债务风险也越来越引起市场的重视。

  记者在上市险企近期发布的公告中发现,新华保险7月6日发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保监会允许募集10年期次级定期债务,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今年6月底,中国人寿发布公告称,保监会同意该公司发行10年期和15年期次级定期债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80亿元,并要求6个月内完成相关发行工作。今年4月下旬,平安人寿获得保监会的批准,同意其发行10年期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的次级债。

  日前,中国人寿已经开始发行280亿元的次级债。此次发行的次级债前五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为4.70%,倘若公司在第五年末不行使赎回权,则后五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为6.70%。

  今年多家保险公司发债

  申银万国研究分析表示,平安寿险、中国人寿和新华保险年初均有次级债融资计划,至此基本都已发行完毕。新华保险2011年末偿付能力充足率156%,上半年亦维持此水平。预计次级债将于近日募集完成,偿付能力充足率将提升至200%以上。中国人寿此次发行的规模为280 亿元的债务,预计将偿付能力充足率提高40个百分点至200%以上。

  业内人士分析,作为再保险合同,重大风险转移是必须的,这同时也是保险公司选择再保险的主要原因之一。对于一些未可知的突发事件、大灾大难,再保险合同的保障作用是非常重要的。此外,再保险的种类和变化较多,可以根据不同公司的具体业务情况,偿付能力情况量体裁衣。而且因为业务的核心目的是偿付能力,其再保险安排的灵活性可以比传统意义上的合约高。再保险公司甚至可以兼顾现金流、时间点和不同情况下的需求量来设计方案。(记者 周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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