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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之窗
本报讯 为加强保险行业协会建设和管理,进一步督促协会尽职履责,贵州保监局在日前制定下发《贵州省辖内保险行业协会考核暂行办法》。
协会考核每年度开展一次,采取定性和定量方法,综合协会自评、会员单位民主测评、保监局核评3个程序,分别从内部管理、工作绩效、会员满意率、主管部门评价和奖励惩罚项目共5个方面、22项具体标准加以量化。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会长、秘书长考核参照协会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档次。对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贵州保监局将建议理事会对秘书处进行奖励。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连续2年以上基本合格的(会长、秘书长年度测评不称职或连续2年以上基本称职的),贵州保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会长、秘书长分别进行监管谈话或建议召开会员大会予以撤换。(侯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