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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身保险不规范销售将被警示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9日 09:5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青年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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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北京保险业两协会联合印发《北京人身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行为警示信息管理暂行办法》——

  近年,人身保险的销售误导问题成为保险业被投诉最多的问题之一。为了加大对人身保险不规范销售行为的信息披露和社会监督力度,昨日,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和北京保险中介行业协会联合印发《北京人身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行为警示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北京地区保险销售人员的不规范销售行为,将纳入“北京人身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行为警示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警示和披露。

  随着近年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不少保险消费者有过买寿险被保险中介“忽悠”的经历,寿险的销售误导问题和车险理赔难问题被并列为监管部门治理保险市场的两大顽疾,因此寿险销售人员的合规管控成为保险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近年,北京保监局加大了治理销售误导问题的力度,上述《办法》正是在北京保监局的指导之下出炉。

  根据这一新规,保险消费者、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机构及其销售人员均可登录“警示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相关警示记录。销售行为警示信息管理涵盖各在京经营业务的人身保险公司、专业保险代理机构和银行等兼业保险代理机构所辖的销售人员。

  据悉,该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两大行业协会同时推出两项自律措施:一是组织保险销售人员统一签署诚信展业承诺书,承诺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规范展业,杜绝不规范保险销售行为;二是组织会员公司签署相关自律公约,自律公约拟明确约定,对于在处理客户投诉、进行新单回访或开展内部合规检查过程中查实确有不规范销售行为的人员,各签约公司应严肃处理,同时将其不规范销售行为处理记录登记录入“警示信息管理系统”。各签约公司在招聘人员时将根据警示记录进行风险评估,谨慎聘用或不予聘用相关人员。

  此前,北京保监局曾要求北京地区所有寿险公司在5月31日前完成承保系统的改造,并要求各寿险公司在所卖保单记录中增加对公司销售人员和合作中介机构销售人员资质信息的记录和校验功能。对于不具备销售资质的销售人员,系统将自动不予出单,这也为本次建立的“警示信息管理系统”奠定基础。(记者 孙昌銮)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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