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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获悉,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和北京保险中介行业协会8月7日联合印发了《北京人身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行为警示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根据规定,北京地区保险销售人员的不规范销售行为,将纳入“北京人身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行为警示信息管理系统”(下称“警示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警示和披露。保险消费者、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机构(包括专业保险代理机构和银行等兼业保险代理机构)及其销售人员均可登录“警示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相关警示记录。
另据介绍,为配合《办法》实施,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和北京保险中介行业协会将推行两项自律措施:一是组织保险销售人员统一签署诚信展业承诺书,承诺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规范展业,杜绝不规范保险销售行为。二是组织会员公司签署相关自律公约。自律公约拟明确约定,对于在处理客户投诉、进行新单回访或开展内部合规检查过程中查实确有不规范销售行为的人员,各签约公司应严肃处理,同时将其不规范销售行为处理记录登记录入“警示信息管理系统”。各签约公司在招聘人员时将根据警示记录进行风险评估,谨慎聘用或不予聘用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