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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中国石油8月10日发布公告称,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已获证监会通过,预计可在上海证交所分期发行不超过400亿元人民币债券。
公告称,中石油于2012年8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 993号《关于核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40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面值不少于总发行面值的50%,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达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