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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热点调查:地王入“地狱” >
2011.02.18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将于24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11.02.0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的通知》,要求从2011年2月9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
2011.01.27 财政部公布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将全部征收营业税。
2011.01.26 新国八条剑指楼市,二套房首付提至六成: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提出八条政策,包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等。
2010.11.03 4部委全面叫停第三套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四部委3日再次发出通知,全面叫停第三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提至五成。
2010.09.29 中国出台措施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国家出台巩固楼市调控成果措施,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房贷;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城市将限定家庭购房套数。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城市要限定居民购房套数,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2010.06.04 3部委发文明确个人房贷二套房认定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通知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2010.05.02 央行年内第三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5月2日,央行宣布自5月1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暂不上调。
2010.04.30 暂停三套及以上房贷、首提个人售房计税、限制外地人购房:同一购房家庭只能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金融机构和税务部门可以根据本市房屋权属交易系统中个人住房记录,实施差别化的信贷和税收政策。暂停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以及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发放贷款。
2010.04.19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商品住房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者姓名。今后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
2010.04.17 国务院:房价过高地区可暂停发放第三套房贷: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2010.04.15 国务院常务会:贷款买二套房首付不得低于50%: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2010.03.18 国资委要求78家非地产主业央企15天拿出退出方案:按照国资委要求,除已确定的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外,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正在加快调整重组,在完成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
2010.01.12 央行上调准备金率: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2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09.12.23 财政部:5年内住房转让全额征收营业税: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2009.12.17 5部委新政打击囤地炒地:拿地首付不低于50%:明确开发商以后拿地时,“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
2009.12.09 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国务院决定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