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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楯:改革急需往前迈出三步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5日 15: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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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楯介绍

  李楯,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曾任清华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专家网络负责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政策研究所执行所长

  改革三十年,中国经济持续增长,但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始终存在,我们步入了一个高风险时代:新一轮的物价上涨已使中等收入的人群也都感受到了压力,房价、股市、大学生就业等方面的诸多变数,都增加了人们对未来的不确定性。同时,从矿难到黑窑工事件,从厦门PX的“散步”到席卷全国的雪灾,再到最近的抵制家乐福事件,呈现出的不再仅是一种一般的经济的或社会的景象,更和我们所处的转型时期密切相关。当我们面对着转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我们有没有能力把自己的事做好?由是,我们需要找寻、梳理那些模糊不清的旧迹,检讨我们的问题,规划今后的道路。

  ■李楯印象

  李楯说,“一个个的公民是国家的主人,而政府机构和官员只不过是大大小小的管家而已。”

  李楯说,“一些艾滋病项目浪费严重”、“艾滋病问题是中国社会问题的温度计”、“某些组织专吃艾滋病饭”。

  李楯还说,“既不要迷信官员,也不要迷信学者。”

  特殊的道路:中国还在转型中

  中国过去为什么落后,或者说我们为什么在发展中步履艰难?一直以来有这么几个说法。一个说法,因为我们起步晚。这种说法我是不赞成的,一个持续存在5000多年的文明古国,我们为什么起步晚?这是我们的问题,还是别人的问题?

  第二个说法,因为帝国主义欺负了我们。这个说法是否成立呢?我们看看毗邻广州的香港,是当年鸦片战争后英国人强行租出去的。香港回归时举国欢庆,我当时有一些想法,并不那么高兴,为什么呢?在一个讲武力的时代,我们打不过人家,香港割出去的时候,清政府都不知道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只是一个渔村而已,而香港回归时已经是一个世界级的金融中心。当年香港是受广州的辐射,但在改革开放后,广州是受香港的辐射,这种辐射甚至一直到了北京。

  我们再看,在中国与英国签订不平等条约十几年之后,日本的国门也被美国人打开了,也签订了不平等条约。当时日本有一派主张寸步不让地拼了,另一派主张,我们认输,我们学习。日本是海洋民族,当时却没有远洋航行的能力,所以他们驾着买来的一艘远洋船,让英国人来指导自己航行,去签订了不平等条约。然后,日本人咬着牙明治维新,一步步地干起来。日本在二战战败之后,有一个叫吉田茂的外相写了本小册子《激荡的百年史》,他说,作为战败国的首相,凡与占领军发生意见冲突的时候一定据理力争,但如果占领军执意不听的话就坚决服从。他说了一句话,战胜者有战胜者的风度,战败者有战败者的风度。我们有非常强的敌情意识,但却缺乏忧患意识,缺乏一种真正咬着牙把自己的事情办好的精神。

  第三个说法,就是我们人多资源少,发达国家之所以发达,是因为天然条件好。我不同意这样的想法。世纪之交时我做过一个统计分析,中国大陆每平方公里有129个人,而台湾地区每平方公里是595人,香港地区是6218人,但这两个地方,一方面人均资源比大陆少,另一方面国民生产总值比大陆高得多。当时中国大陆的人均生产总值不到1000美元,而台湾地区当时已经是12838美元,香港地区已经是25280美元。我们再看看日本,四面环海,资源匮乏,当时每平方公里是330人,是中国大陆的2.58倍,而当时日本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是37800多美元,是大陆的44倍。

  我们再反过来看一下中国大陆的情况,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都是人多资源少,真正人少资源多的西部地区并不见得经济有多发达。

  很多人都认为我们是发展中国家,我们自己也以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自居。我不这么看,我认为,当代中国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而是一个转型国家。因为一般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不像中国这样,他们都有过与政府相对应的市民社会,而我们有过非常独特的历史经历,而这个经历使我们不但不同于一般的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甚至不同于前苏联和东欧。

  事实上,中国走上了一条特殊的道路,我们是在清末被列强用炮舰打开了国门,订立了不平等条约,当时我们最不能接受的是什么呢?恰恰是今天我们最能接受的,比如五口通商、国家开放。为什么不能接受呢?因为“大清帝国物产丰富,用不着向洋人购买”,这是我们当时正式答复外国使节的话。还有一条中国最不能接受的,就是准许“夷妇”上岸入城。夷妇是什么呢?就是外国妇女。而我们最能接受的是什么呢?是当时赔偿了许多白银。为什么能接受呢?当时的清政府认为,这是英国人向大皇帝告状,说林则徐欺负了他们,于是大皇帝赏赐了英国人这么多银子。这样一个封闭的国家对外部的回应,很值得我们思考。

  等这个阶段过去了,中国开始正眼面对外部世界,从1860年开始,社会的结构有所改变。我们开始开矿建厂,清政府通过立法奖励来发展现代工商业,甚至立法奖励女生出国留学。那时候制订的法律,比如公司律、破产律,强制教育律,相当于我们今天的公司法、破产法、义务教育法。1906年清王朝已经进入了三权分立的政治格局了,当时修律立宪的步子也很大。中国走的正是模仿西方的道路。可惜,紧接着的辛亥革命中断了清王朝的改革。在清王朝结束之后的北洋时期,经济、文化、政治制度都继续发展,包括政党政治、男女平等、女性参政等,已经在四省的省宪里做出了明确规定。

  但是,到了1924年有一个非常大的变化,就是孙中山对现代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都丧失了信心。于是,孙中山提出党治,所谓“以党治国”,当时是说以俄为师,实际上和前苏联的情况并不一样,他走出了一条非常独特的道路。孙中山去世之后,他的儿子孙科和国民党的一些元老居正、胡汉民等人提出“主义法制化、法制主义化”。

  后来再到朝鲜战争之后,中国完全封闭起来,不仅和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阵营完全对立,连与苏联也都闹僵了。这样,在封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形成了非常独特的情况,就是我们这个社会没有中间层,形成了社会和国家二者合一,把社会挤没有了,政府直接面对每一个公民。这样一种特殊结构形成了单位制度,国家控制了一切资源、信息和发展的机会,分给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单位通过控制一切资源、信息和发展的机会,最终控制了每一个个人。

  记得在改革之初,我们有一个争论,中国到底需要人治还是法治?实际上,从1924年中国国民党提出党治,到1997年中国共产党重提法治,中国走了一条极特殊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