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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元春首倡生物质能源主导论

 

CCTV.com  2011年09月20日 23:43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内容速览]  石元春 能源形势 林业产业 能源产品 能源资源 能源政策 十一五 三农 化石能源 十二五

  “十一五”以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但不均衡性日见突出。光伏、太阳能等产能已跻身世界前列,生物质能源却举步维艰。面向“十二五”,生物质能源应该如何迈步前行?两院院士石元春为此次再发新声——

图为:石元春院士在吉林辉南宏日新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生产现场调研(陈万海 摄)

  石元春自称是“80后”。

  这位已届耄耋之年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两院院士,12月8日在《科学时报》发表万余字的《生物质能源主导论》。其中“我国需要新的国家能源战略”、“发展可再生能源以生物质能源为主导是大趋势”等观点,以及对我国“十二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一系列建议,显示了石元春人民科学家勇于担当的品格和思想光彩。

  自主、安全、积极转型是底线

  诸多出国考察归来的专家,对欧美大国重视生物质能源发展感慨不已,又不禁心生疑惑:为什么生物质能源到了中国就蔫了呢?

  石元春对此一语中的:“我国需要新的国家能源战略。”

  石元春推崇“笔杆子”、“枪杆子”之说。观点明晰、论证严密、文风酣畅、言词犀利是石元春的风格。但在“风格”之上,有着深刻的“功利”追求:《生物质主导论》副题是“为编制国家‘十二五’ 规划建言献策” ,文章导语更是直言:“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11月初在北京宣布启动全国人民为编制‘十二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作者谨以此文相献。”

  “我国需要新的国家能源战略”源于石元春对国内国际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深入观察和思考。石元春认为:“能源资源极贫,需求与缺口剧增,事实上的立足国外,以及在化石能源上的大刀阔斧和一掷千金,而在可再生能源上遮遮掩掩和裹足不前的现实说明,我国的能源形势已经相当严重,病得不轻了。”

  “当今世界,经济即国力,能源是基础。”石元春认为,近10年中国和世界能源形势变化实在太大了,早先提出的48字能源方针和现行能源政策应该重新审视与评估了,需要研究和制定一个新的国家能源大战略,其关键词至少有“自主”、“安全”与“积极转型”。

  以生物质能源为主导是大趋势

  石元春认为,能源转型主要是指可再生能源对化石能源的逐渐替代,而各国殊途同归地走上了以生物质能源为主导之路。

  石元春梳理了美国、欧盟、巴西、印度等的能源转型历程。上个世纪70年代爆发的世界石油危机,开启了全球能源转型之路。全球石油消费大国美国,自1999年发布了《开发和推进生物基产品和生物能源》的总统令,2003年生物质能源就为美国提供了1亿吨标煤的能量,占美国能源消费总量的3%,超过水电而成为可再生能源的最大来源。

  “各国在可再生能源发展中不约而同地走上以生物质能源为主导的道路,主要是由生物质能源的特质决定的。”石元春认为,与其他物理态能量相比,生物质能则别具一格,是太阳辐射经植物光合加工转化后形成的,以生物质为载体的一种化学态能量,既稳定又储能,原料易得,现代加工转化技术与途径多样,产品既有热与电,又有固、液、气三态的多种能源产品,以及塑料、生物化工原料等众多的非能生物基产品,这些特质与功能是其他所有物理态清洁能源所不具备的。

  石元春特别指出,生物质能源的生物性使它与农业和农民有着亲密关系,可以帮助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这也是其他所有物理态清洁能源做不到的。“这种特质与功能……是生物质特质所决定而不是人的意志和政策导向所能长期左右的,谁看不到这一点谁就会吃亏。”

  将生物质能源提升到应有的战略高度

  石元春认为,在生物质发电、产业沼气和生物颗粒等生物质能源领域,中国生物质能源企业已经“破土出茧”。我国生物质能源发展具有区位、品种等突出的资源优势。其中,固体生物质燃料要有大的发展,燃料乙醇不能停,同时要将产业沼气替代天然气提上议事日程。

  “生物质能源正是解困‘三农’的一剂良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经路径。”石元春指出,当前中国最大的“民生”和“公平正义”就是对8亿农民的民生和公平正义,而发展“现代农业”的根本是要改变现行的落后的农业产业结构。而解决“三农”问题,必须将生产链条向农产品加工和生物质产业等高附加值方向延伸并组织农民参与,必须推进农业和农村的工业化、市场化和城镇化。生物质能源清洁、低碳、可持续、市场需求旺盛,其原料生产一头在“三农”,加工和市场一头在工业和城市,是“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最佳“纽带”和“抓手”。

  “可惜在长期受工农二元影响下的中国,生物质能源被‘就能源论能源’地划归到能源工业部门而备受歧视、欺侮和冷落。”石元春指出,最近成立的国家能源委员会的组成中,连外交部和解放军总参谋部都参与了,唯独没有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当前重化石能源轻生物质能源,和重外轻内的倾向。

  石元春呼吁,希望 “十二五”规划中不要再“就能源论能源”地对待生物质能源了,只有打破现行的工农分隔体制和上升到解困“三农”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十二五”规 划中的生物质能源才有可能科学到位。

  从我国生物质能源的资源优势出发,石元春提出了用20年时间建设本土“绿色煤田”、“绿色气田”、“绿色油田”等绿色“三田”的设想。即如果从每年约1万亿元的购油款中拿出一小部分用于建设本土绿色“三田”及生物质能源的转化加工企业群,可以培育出一个庞大的内需市场。从土地和农民,农林废弃物和非粮能源植物,原料生产和加工转化,机械制造和储藏运输,科技研发和社会服务等,是多么长的一个链条,可以提供多少的工作岗位啊!他建议国家对建设本土绿色“三田”要有长眼光和大战略,在“十二五”规划中开始谋划。

  调控有增有减

  税费改革深入

  一方面淘汰落后产能,更新不能适应市场发展规律的落后政策;一方面增加投入与财政支持,优化林业产业投融资环境。“十一五”期间,宏观政策在适时合理调控产业上坚持了软硬结合,有增有减。

  国家林业局起草了《木材经营加工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市场准入监督条例。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不断淘汰林业生产能力中落后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等,同时禁止新建未达到国家环保标准的企业及未达到国家质量标准的林产品上市。

  2006年,实施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为企业减负,促技术升级。该政策一直延续到2009年底。从2009年7月1日起,育林基金征收标准已由林木产品销售收入的20%降至10%以下。

  “十一五”期间,在财政政策上,中央财政对林业龙头企业的种植业、养殖业以及林产品加工业贷款项目,对我国企业从事境外投资、境外林业合作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予以支持;提出探索研究建立林业信托基金制度、多种形式的林业担保机制以及政府扶持性林业保险机制。

  在金融政策上,国家先后免除天然林保护工程区森工企业金融机构债务数十亿元,为森工企业转型改制减轻负担;国家开发银行延长了对林业产业发展的贷款期限和宽限期,并增加对珍贵树种培育的扶持力度;把森林保险纳入农业保险统筹安排。

  在税收政策方面,将原来各自分散、独立的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全面整合,使国家对林业产业的税费扶持政策更加明确;在不同时期,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适当调节出口退税,通过税收杠杆调节林业产业出口结构,促进产业升级。

  扶持有鼓有呼

  政策全国联动

  中央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引领林业产业的发展方向,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产业发展政策,把林业产业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带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来抓。

  在湖北,“建设100个林业产业基地、扶持100个民营林业产业大户、培植100个林产工业龙头企业、配套完善100个生态旅游景区”的“四个一”工程正在紧张进行中;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区已经投入运营,10个主题林业科技产业园正在火热招商。“产业强省”的目标和分“三步走”的战略让湖北林业产业如日中天。

  在辽宁,2006年启动“四个百万亩”经济林富民工程,全省实施以林地经济为主的开发,林业经济开始呈现“井喷式”增长;林业产业振兴规划、林业产业实现倍增发展目标扶持等政策相继出台,林业产业正在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提速助力。

  在江苏,《杨树产业发展规划》、《林业种苗产业规划》、《竹产业发展规划》、《森林公园建设和发展规划》等一系列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全省林业产业发展;积极举办林产品展销会、花卉苗木产销对接等活动,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增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浙江、河南、四川、安徽、陕西等地政府纷纷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林业产业在全国掀起发展热潮。

  经历危机的洗礼,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成为必然的选择。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职能转变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前提和关键所在。“十一五”期间,政府通过出台产业政策,强化服务职能,增强了宏观调控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十二五”即将到来,林业产业界对宏观政策仍然充满期待。(李瑞林 刘明霄)

责编:史江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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