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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波澜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2日 14: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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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价在涨、物价在涨、猪肉在涨、绿豆在涨,就连大蒜也在涨,可咱的工资却一直未见涨。”一直环绕在耳边的类似的这些话语,相信大多数人对此都并不陌生。然而,这只是老百姓一味的在矫情、在“哭穷”,还是实际上也反映出了某些现实的社会问题?那就是当前我国的国民收入分配问题。

  实际上,最近关于收入分配改革的话题屡见报端。尤其是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提出的一个观点,立刻引起了广泛关注,他说:“我们已经具备条件,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

  作为一个业内的权威专家,苏海南的这个提法并非只是一时“口快”,而是有一连串有力的支撑的。

  纵观当今的中国经济,GDP连续一二十年以10%左右的速度高速增长,即便在全世界金融危机时我国GDP也保持了8%的增速,公开资料显示,中国经济总量预测今年将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2009年,中国出口总额已超过德国,成为世界第一;2009年全国财政收入预计达到68477亿元,同比增长11.7%,超过预算的8%。

  尽管我国经济保持了持续的高速增长,然而,这些年国民收入的增长远远赶不上GDP的增长,赶不上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据网上的一份数据显示,1997年至2007年,中国GDP比重中政府财政收入从10.95%升至20.57%,而劳动者报酬却从53.4%降至39.74%。同时,物价指数不断上扬,超过了国民收入的增速。

  在这一背景下,业内人士认为,无论是从中国内部实力还是从现实外因来看,增加国民收入提高劳动收入的比重已是当务之急。

  而这不仅是民生问题,从经济学角度考量,在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保持国民收入同步增长,经济才能健康持续发展。例如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如何扩大内需,通过促进居民消费来带动国内经济发展,但要使居民勇于消费、敢于消费,提高居民收入必然是前提。

  而苏海南提出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显然是符合实际需要的。实际上,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在国际上也有过成功的经验的。如日本,从1960年到1967年,日本提前完成翻一番,国民收入增加一倍多。到1973年,国民收入增加2倍,日本的经济结构最终稳固,成为超级经济大国,更重要的是,国内诞生了一个强大且稳定的中产阶级消费群体。

  也有专家对“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提出了质疑,认为政府过多地干预,表面上解决了贫富差距的矛盾,但同时也会埋下潜在的隐患在里面。

  对此,苏海南解释说,倍增不是说确保人人的收入都翻倍地增长,这是一个宏观的总的指标,或者说是分好蛋糕的首先做出的第一刀的安排,也就是说在这个大蛋糕里面,政府拿多少,企业拿多少,居民拿多少,把这个关系分配好,把这个关系调整好,简而言之,就是要使居民的收入和劳动报酬这两个比重在现有的基础上得到明显的提高。

  要实现收入倍增,苏海南认为,首先要解决就业问题,其次,给劳动者建立工资增长机制,政府就可以以这个为依据,相应地对这些企业给予税费减免的优惠政策的扶持,这样做就能够使工资集体协商既有劳资双方的博弈,又有了政府的相关政策的支持,从而使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增长机制能够真正建立起来。

  苏海南强调,除了工资分配以外,社会保障工作也必须要跟上,要适时、适度地提高社会保险标准,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让这些人员能够共享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成果,从而使倍增计划基本得到实现。

  这一观点与业内专家不谋而合。著名财经评论人叶檀撰文指出,也许对于中国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而言,真正的困难,在内部是抑制垄断企业,通过税收给中小企业减负,同时建立全面社会保障体系;在外部是保持人民币信用,争取货币主权与资产定价权。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应该针对哪些群体?这既是大家关注又比较担心的问题。对此,专家指出,“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主要对象还应当集中在企业普通职工、一线职工、中低收入阶层以及离退休人员等群体中。如果不分对象不分群体全部“倍增”,那些通过资源垄断、行政权力、市场独占等非劳动因素已经获得“额外收益”的阶层将获益更多。换句话说,如果“收入倍增计划”再次“倍增”给高收入阶层,贫富分化的现象将更加恶化。所以,“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中的国民应仅仅局限在普通国民身上。

  对此,专家们呼吁,希望这一场“国民收入倍增计划”能尽快地健康实施,让普通人都能实现体面劳动、尊严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