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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合作新规或使银行净利降2%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3日 07:3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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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银监会日前下发《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对银行、信托公司从事银信理财业务作了规范。

  国泰君安金融业首席研究员伍永刚认为,《通知》的实施对银行净利润的影响约为-2%,但导致信贷紧缩的可能性较小。而信托界人士对《通知》出台后信托公司的作为持悲观态度。

  银行净利润或下降

  伍永刚分析,《通知》要求银行在明年年底之前把表外资产传入表内。而目前存续的银信合作信贷类理财产品的期限普遍比较短,大多数会在明年年底之前到期,所以最终需要银行转入表内的资产是非常有限的。因此对新增贷款的“挤出效应”有限。而在银行信贷额度管理的背景下,银行的拨备和资本计提规模是不会受到什么影响的。

  到期后的银信合作理财产品,银行会采取新的、不需要再转入表内的合作模式。例如,银行为信托公司推荐项目,提供财务咨询、推介服务,获取中间业务收入。而商业银行代为推介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不在本《通知》规范范围。或者说,商业银行推介信托公司信托产品并不受该《通知》影响。

  假定下半年银信理财业务为2.5万亿元,银监会的新规导致该业务萎缩60%,由此可粗略估算银信理财业务规范给银行净利润所带来的影响约为-1.98%;若银信理财业务萎缩量为70%,则对银行净利润的影响为-2.31%;若萎缩量为50%,则对应的影响为-1.65%等。

  “所以总体来说,我们认为新规对银行净利润的负面影响大约在2%左右。”伍永刚说。

  信托公司面临挑战

  伍永刚认为,今后信托公司将独立甄别、承担信贷类理财产品的风险。“对信托公司而言这是个挑战。”

  某信托界人士指出,大多数信托公司都没法满足“融资类业务余额占银信理财业务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30%”的要求。“大家的比例都是超的。为了满足不超过30%的监管要求,信托公司只能靠做大分母来实现。这个分母就是投资业务。投资无外乎债券和股票。债券的投资机会不多,现在信托公司的股票开户又被叫停。你说信托公司的机会在哪里?”该人士抱怨说。

  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所长邢成却对银信合作的前景保持乐观。他认为银信合作是基于市场需求而产生的,因此会有旺盛的生命力。银行的网点优势和信托公司的产品优势势必会走到一起。(高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