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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3日 10: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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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银行与信托公司在理财方面的合作将受到更多限制,开放式的银信理财产品被叫停。昨天,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银行和信托公司理财合作业务作进一步规范。
《通知》主要强调了信托公司在银信合作业务中要坚持自主管理原则,并对融资类银信合作业务实施余额比例管理,叫停了开放式信托产品,重申了对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中风险较高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限制,并就《通知》颁布前商业银行表外的存量业务提出了在近两年内转入表内计提相应拨备和资本的要求。
文件要求,信托公司开展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信托产品期限均不得低于一年。融资类业务余额占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余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上述比例已超标的信托公司应立即停止开展该项业务,直至达到规定比例要求。
信托公司信托产品均不得设计为开放式。融资类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贷款、受让信贷或票据资产、附加回购或回购选择权的投资、股票质押融资等类资产证券化业务。
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开展投资类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其资金原则上不得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
对通知发布以前约定和发生的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要求将表外资产在今、明两年转入表内,并按照150%的拨备覆盖率要求计提拨备,同时大型银行应按照11.5%、中小银行按照10%的资本充足率要求计提资本。
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应切实加强对存续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后续管理,及时做好风险处置预案和到期兑付安排。
对设计为开放式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类、融资类或含融资类业务的银行理财产品和信托公司信托产品,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停止接受新的资金申购,并妥善处理后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