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7日 10:1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消费网
从兔年起,北京市销售的C、D级共七类烟花爆竹产品都将标注“建议零售价”,这是该市首次将所有种类的花炮全部标明“身价”,市民购买时,不必再担心价格虚高了。
据《北京日报》报道 从兔年起,北京市销售的C、D级共七类烟花爆竹产品都将标注“建议零售价”,这是该市首次将所有种类的花炮全部标明“身价”,市民购买时,不必再担心价格虚高了。
为了防止正规销售网点出现价格虚高的情况,2007年起,鞭炮和喷花两类产品开始标注“建议零售价”。在品种上,鞭炮所占的比例为整体的45%左右,而烟花略多于鞭炮,占总数的50%以上。
从明年起,除了鞭炮和喷花,玩具类、组合类、线香类、吐珠类、旋转类五类烟花爆竹也将全部标注“身价”。尽管烟花爆竹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限价商品,“建议零售价”也不是限价,但是商家在销售时,都按照该价格出售。据了解,“建议零售价”由3部分构成,包括生产成本、各种税费和经销中的利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