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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9日 09:1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聂伟柱
昨日,工商银行(601398.SH,01398.HK,下称“工行”)与法国AXA安盛、中国五矿集团就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下称“金盛保险”)股权买卖交易达成协议。
完成交易后,工行将持有金盛保险60%的股权,成为控股股东。由此,工行终于如愿以偿,获得保险牌照。
根据协议,工行将出资12亿元,获得金盛保险60%的股权,成为控股股东;AXA安盛将持有27.5%的股权,中国五矿则持有12.5%。
目前此项交易的最终完成尚待相关监管机构的审批。交易完成后,金盛保险将更名为“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事安排上,工行将委任新公司的董事长,AXA安盛则委任总裁一职,牵头负责一般日常经营,中国五矿继续保持战略投资者地位。
商业银行获准收购保险公司股权的闸门开启于2009年末。2009年11月,银监会公布《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启动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试点工作。
在工行之前,已经有三家商业银行入股保险公司:交通银行入股交银康联、北京银行入股首创安泰人寿,建设银行则选择了太平洋安泰。
根据《办法》第十六条,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的资本投资应从商业银行资本金中全额扣除。
换句话说,完成收购金盛保险六成股权后,在计算工行资本充足率时,应在工行资本金中全额扣除12亿元。
但截至9月末,工行仅股本规模一项即达到3340亿元,12亿元规模与工行庞大的资本金相比微乎其微。因此,此次收购对工行资本充足率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