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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办:基层医务人员合理待遇将得到保障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4日 11:4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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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2月14日电 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14日说,为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正在全国推进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提出了一系列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合理待遇水平的措施。

  这位负责人说,“让群众得到实惠,让医务人员受到鼓舞”是现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医务人员是医改的主力军。围绕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包括定岗位、定编制等内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对基层医务人员待遇方面规定了多项具体措施。它们是:

  一是明确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基层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医务人员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同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工资制度同步落实到位。通过这一举措,有效稳定住广大基层医务人员队伍。

  二是体现绩效,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机制,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有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适当拉开收入差距。通过这一举措,充分调动和保护医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提高地位,政府落实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责任,机构运行和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有了保障,彻底改变了过去医务人员靠卖药、创收维持收入水平的状况,使医务人员安心为群众提供服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提高业务水平。通过这一举措,提升医务人员自身价值和社会地位。

  同时,结合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的实施,将为基层医务人员提供更多的培养培训机会,对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待遇政策等方面也将给予适当倾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