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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5日 07:4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在对省部长官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十年后,中国对高官的审计范围将再次拓宽。昨日,审计署总审计师孙宝厚表示,将稳步开展省市委书记审计试点。
12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称“中办”和“国办”)正式向社会公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下称《规定》)。该规定自2010年10月12日起正式实施。
孙宝厚昨天就该规定接受了中国政府网的在线访谈。他说,与原来相比,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提升了。1999年5月,中办和国办印发了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两个《暂行规定》,明确审计对象只包括县级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2005年,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扩大到地厅级。审计署自2000年开始进行省部长经济责任审计试点。
据孙宝厚介绍,审计规模在逐渐地扩大,截至2010年,审计署共对53名省部长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仅2009年和2010年两年就审计了37名。
据统计,1998年至2010年10月,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审计领导干部共计41万多人,其中,党政领导干部38万多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3万多人。审计查出由领导干部直接责任造成的违规问题金额和损失浪费问题金额合计684亿多元;各级党委和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参考审计结果,免职、降职、降级、撤职和其他处分共计1.81万人;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0.72万人。
但孙宝厚也坦言,目前审计中还存在不少问题,《规定》明确的审计对象,在审计实践中尚未完全覆盖。具体情况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县级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基本实现全覆盖;市(地、厅)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不断推进,对市委书记的审计仍处在试点阶段;省部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点规模逐步扩大,但是对省委书记的审计尚未进行过试点。
孙宝厚说,今后将进一步扩大市地委书记审计的覆盖面,稳步开展省市委书记审计试点。
而对于公众关心的审计结果向公众公开,孙宝厚则称还在探索。他说,审计的结果应该公开,不仅把审计结果送给被审计人、他所在的单位以及相关的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甚至应该向社会公开。但目前还很不完善,没有形成制度化。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将对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外的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