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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卡消费遇保修难题 不能两度开具发票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7日 07:3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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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卡购物不能两度开具发票 厂家售后难认账

  发票除了报销外,还有产品保修功能,但就有这么一种卡,能购物却难开发票。近日,有消费者反映,他们拿着购物卡购物,众多商场却以“购卡单位已开过发票”为由,拒绝给消费者开具发票。

  消费者忧无发票难保修

  昨日,市民于小姐反映,她日前拿着单位发的购物卡去商场购买相机,可查询该卡使用说明后发现,使用该卡购物,消费者不能向商家索要发票。

  “大家都知道,购买相机等家电时,商家开具的发票就是保修凭证,不给开发票,让我找谁保修?”昨日,于小姐疑惑地说,现在快到年终,发这种福利卡的单位和拿购物卡送人的都非常多,“这是不是意味着,消费者使用购物卡购买的产品,全都没有售后服务?”

  商场变通开“1元”发票

  昨日上午,记者在朝阳区珠江帝景附近一家家电卖场注意到,该卖场的收银台前,除了部分直接以银行卡支付的顾客外,还有不少顾客手持各种各样的购物卡进行支付。

  记者随即以顾客身份询问该卖场收银员,用购物卡购物,能否开具具有保修功能的发票,收银员直接回答说不能,“当初买卡的人或者单位,已经开过发票了,商场肯定不能再开发票。”

  该收银员告诉记者,如果使用购物卡时想开发票,就必须用现金支付部分款项,“比如你要买的手机是2000元,你的购物卡里虽然有2000元,但想要发票保修的话,你只能拿购物卡付1999元,剩下的1元用现金支付。我们会开出一张1元的发票。”记者询问了多家商场,各家均表示,完全使用购物卡消费,无论购买什么产品,都无法开发票以作保修,如果消费者一定要开发票,只能再另外出钱。

  在记者采访的多家商场中,只有西单商场表示可以全额使用购物卡消费并开具发票,“但给消费者开的发票上得另外盖戳,说明只作保修使用,不作为报销用途。”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一家知名购物卡发卡方,其工作人员坦言,从他们这儿发出的所有购物卡,购物时都无法再开发票,“企业要走账,肯定会从我们这儿开发票,消费者如需开发票保修,目前还真没什么办法。”

  “1元”发票厂家不认可

  昨日下午,记者以市民身份致电海信电视客户服务热线,工作人员称,类似销售商家开出的“1元发票”,他们之前还没有遇到过,需要向相关部门核实过后才能答复。

  记者致电佳能公司客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一般有保修服务的公司,都会以发票作为唯一的保修凭证。“我们还没有遇到消费者拿1元钱的发票要求保修整个产品的例子,所以还不知道这种发票是否能当全额发票使用。”记者随即询问“有没有其他办法保修”,工作人员回复说,如果没有发票而又要求保修,只能去查产品到达经销点的日期,“这样做有两个坏处,第一是产品到达经销点的日期跟消费者的购买日期不同,这会造成消费者的实际保修期缩短;再者,查日期也非常麻烦。”

  而记者联系到华硕电脑热线电话,客服人员则明确表示,发票上显示的产品价格,应当与产品的价格大致相当,厂家才会认可其具有保修凭证的功能,“像这种‘1元发票’,我们是不认可的。”

  昨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北京嘉安律师事务所苏怀东律师,苏律师认为,商家以1元的发票作为整个产品的保修凭证,显然不合理。

  北京市消协副会长董青认为,由于购物卡的出售方已经向购买者出具过发票,消费者手中的购物卡就成了一种“契约”,要求商场再向消费者出具发票,属于重复纳税。但消费者购买产品,获得保修的权利,却是不容置疑的,商场可以不必出具发票,但一定要出具能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有效保修凭证。

  记者 张永生

  线索:周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