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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银信贷款余额每季至少压缩25%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3日 08:0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金融投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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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监会再出新规扎紧银信合作风险“篱笆”

  据新华社电 中国银监会近日再次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银行和信托公司理财合作业务,要求商业银行2011年要按每季度不低于25%的降幅制定银信理财合作业务表外资产转入表内的具体计划,同时要求信托公司对银行未转入表内的银信合作信托贷款按10.5%的比例计算风险资本。

  本月13日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应在2011年底前将银信理财合作业务表外资产转入表内,在1月31日前向银监会或其省级派出机构(银监局)报送资产转表计划,原则上银信合作贷款余额应按每季度至少25%的比例予以压缩。

  通知同时要求,对商业银行未转入表内的银信合作信托贷款,各信托公司应按10.5%的比例计提风险资本。信托公司信托赔偿准备金低于银信合作不良信托贷款余额150%或低于银信合作信托贷款余额2.5%的,信托公司不得分红,直至上述指标达标。

  通知要求,各银监局要严格按要求督促商业银行资产转表、信托公司压缩银信合作信托贷款业务。

  针对银信合作业务快速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的风险隐患,银监会曾下发《银行和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 《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予以指导和规范,目前银信合作业务发展节奏得到了有效控制。银信合作规模已从2010年7月的2.08万亿元,降至当年年末的1.66万亿元。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本通知是在2010年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基础上审慎评估银信合作业务风险后做出的新规定。此次通知进一步提高了对银信合作业务的监管要求,对银信合作业务明确风险归属,引导银信合作业务去信贷化、摈弃准银行业务,转向以投资为主的资产管理之路,借此鼓励信托公司转变经营方式,加强自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