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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的钱怎么花
“根据2010年前的有关规定,部分央企须上缴利润5%—10%的‘红利’。上缴收益占国有企业利润比重过低,与其良好的盈利状况和占有巨大公共资源的背景不适应。”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说。
数据显示,以上年实现利润按比例征收央企红利为主而实现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8年、2009年分别为547.8亿元、873.6亿元,2010年约为440亿元。而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2010年国有企业累计实现利润近2万亿元,只拿出5%左右上缴“红利”。
“按国际惯例,上市公司股东分红比例为税后可分配利润30%到40%之间,国有资本向国家上缴盈利普遍高于这个水平,英国盈利较好的企业上缴盈利相当于其税后利润的70%至80%。”贾康介绍,2007年恢复“红利”征缴以来,我国央企中上缴比例最高的资源性行业及垄断行业,也仅仅上缴税后利润的10%。
目前,金融类国有企业并没有纳入收益上缴的范围。“我国金融企业的竞争力已大幅提升,继续实施免缴政策不仅导致国有资本上缴规模偏小,而且在市场主体间形成了不平等竞争。此外,随着我国新闻出版机构大量转制,将会形成一部分以文化传媒为主业的国有企业,也应将其纳入上缴范畴。”贾康说。
除了上缴比例过低,国企红利“体内循环”的现实也颇受争议。以国有资本红利为主要来源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主要定位于调整国有资本在不同行业与企业之间的配置状况,并不注重公共福利。数据显示,2008、200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53亿元,主要用在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重组补助等方面。而2007、2008两年,国企红利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的支出只有10亿元。
“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的,国企利润也该回报咱老百姓。都说我们有全球最赚钱的银行、全球最赚钱的电信公司、全亚洲最大的石化企业,可这些企业之所以能发展这么快,还不是因为国家给政策给钱,十几亿人给他们市场?!现在国企利润那么丰厚,每年却只给国家交一点点,交完了再拿回去发展自己,落不到百姓头上,这怎么能说得过去呢!”讲到国企红利问题,黑龙江的退休教师孙阿姨很不满意。
人们还看到:国企员工享有的高额工资、奖金和福利,不断加剧收入分配差距;国企财大气粗的产能扩张、资本扩张,不断挤压民间资本的发展空间。“40多万亿元国有资产变成一部分人的利益分配,这是不合适的!”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