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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限集体户口买房 专家称会造成误伤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3日 19:1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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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日下午消息,北京限购令再升级。今日有媒体报道,3月1日(含当日)后完成网上签约且购买人户籍为北京市集体户口(含在校生)或购买人为公司名称的买卖单,丰台建委已停止办理过户手续。上述政策遭到市场人士质疑,认为政策会误伤许多买房者。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在其微博上评论称,“限购集体户口,误伤一大片,原本部分新北京人因无房而只能落集体户口,不让购房,又如何实现独户?集体户口不敢生小孩,不能购房”。

  新浪财经未能联系上北京市住建委新闻处对此作出评论。不过有中介机构向新浪财经表示,这个政策在各区县早已执行。

  2月16日,北京正式公布了关于贯彻“国八条”的通知。通知规定,在京未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制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 手住房)。

  据新浪财经了解,一些单位集体户口购房人已经在上述消息发布后“抓紧下手”。而坊间关于以公司名义买多套房等各种逃避“限购”的招数也在网络上流传。

  但据丰台区房产交易大厅咨询人员的介绍,对于从2011年3月1日(含当日)后完成网上签约的购买住宅且购买人户籍为北京市集体户口(含在校生)或购买人为公司名称的买卖单,丰台建委停止办理过户手续。

  工作人员称,以后以公司名义不得购买二手房住宅,对于以公司名义的买卖单,只可以从别的公司手里买卖新建商品期房,如向开发商购买,进行B2B的交易;而不能再从个人手里购买二手房。”咨询人员表示。

  上述咨询人员表示,这一政策不仅仅限于丰台区,全市其他区县也按此政策执行。

  北京中原地产市场总监张大伟表示,目前在办理网签手续和过户时北京市严查“假离婚”、“假社保”等规避办法。本次部分区县取消公司购房二手房住宅资格,避免了小部分炒房客巧借公司名义“曲线买房”,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投资客钻空炒作,有利于调控政策的落实。(丁蕊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