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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股拟效仿国航代扣股息税 实物股东影响最大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5日 10: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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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财经讯 6月15日消息,据港媒报道,有关H股个人股东须缴付20%股息税的政策,至今为止尚未获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厘清,市场消息指出,不少H股公司已开始与法律顾问商讨是否仿效中国国航(00753)的做法。

  据香港《经济日报》报道,有关H股个人股东须缴付20%股息税的政策,至今为止尚未获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厘清,不过,市场消息指出,不少H股公司已开始与法律顾问商讨是否仿效中国国航(00753)的做法,预先扣起股息以减低不必要的风险。

  有分析则指出,6月及7月为H股派付股息的高峰期,相信内地税务机关已收到大量查询,会尽快澄清征税细节。

  股息税疑云 平保洽相关部门

  截至昨日,除了中国国航之外,并未有其它H股公司公布个人股息税代扣代缴安排;中国平安保险(02318)昨表示,已注意到有关的税务文件,现时正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20%税率 内银实物股东最受累

  由于20%个人股息税只适用于持有实物股票的H股股东,假如股东有意“避税”,可选择将股票存入银行或证券行,交由中央结算托管,相关股息税为10%。

  一般相信,内银股的实物股东较多,受事件影响也最大,如工商银行(01398)便有多达16万名实物股东,而中国银行(03988)实物股东更多达25万名。

  普华永道︰重新征税 细节待商议

  普华永道税务合伙人傅振煌表示,税务总局只表示已取消个人股息税务豁免安排,未有解释重新征税细则,“上市公司来问我们,我们都未识答……即使是像国航那样先扣起股息,地方税务机关也不知道跟哪条例来收税。”

  他续称,政策目前还有多个细节尚待确定,例如征税范围是否包括2010年度的末期股息,还是由今年度股息开始计算。

  撤税务豁免 无碍“外商投资企业”

  傅振煌又指出,有小部分H股有超过25%股权由境外投资者持有,获商务部审批成为“外商投资企业”,它们分派H股股息时,境外个人投资者的股息税亦获得豁免,但就并非根据这次被废止的45号条文。

  换言之,这些“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将不受这次税务豁免取消的事件影响,但就要待各上市公司先行向所属的税务机关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