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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 6月27日消息,根据国家审计署今天上午发布的数据,截至到2010年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政府负债总额达到10万亿,审计也发现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缺乏规范。
地方融资平台贷可能低于8万亿
审计署于今年2月底启动了为期三个月的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摸底审计,审计的重点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同时对债务人出现偿债困难时,政府需履行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债务也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底,除54个县级政府没有政府性债务外,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0万亿元。
在这10万亿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67 109.51亿元,占62.62%;担保责任的23 369.74亿元,占21.80%;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16 695.66亿元,占15.58%。
按照审计类别划分,只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都将被作为“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来审计。因此,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仅是10万亿总债务中的一部分,加上2009和2010年中央代发的4000亿地方债,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余额可能低于8万亿。而此前,银监会和央行测算公布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余额分别是9万亿和14万亿。
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缺乏规范
另外,审计署称,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缺乏规范,大部分债务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由于现行规定未赋予地方政府举债权,对业已存在的举债行为缺乏规范,大多数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公司等变相举债,有的甚至违规担保或直接举债。
根据审计署报告,7个省级、40个市级和107个县级政府及所属部门,2010年在国务院明令禁止政府担保的情况下,违规为464.75亿元债务提供了担保;部分融资平台公司等单位采取虚假或不合法的抵(质)押物、高估抵押物价值等方式违规取得债务资金731.53亿元
此外,审计署报告还显示,部分地区和行业偿债能力弱,存在风险隐患。
78个市级和99个县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高于100%,分别占两级政府总数的19.9%和3.56%。而且,部分地方的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较大,至2010年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中,承诺用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来源的债务余额为25 473.51亿元,共涉及12个省级、307个市级和1131个县级政府。(肖瑜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