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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租车调价方案出台 代表称夜间加价30%不合理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4日 09: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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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租车调价方案出台

  记者 叶平生 通讯员 蓝岚

  广州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将于7月18日上午举行,广州市物价局昨天对外公布了两个听证方案。

  市物价局表示,新的出租车票价定价机制建立后,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为保持出租车价格相对稳定,广州将对票价与LPG气价的联动周期采用滚动计算方式。即:自运价联动机制生效之日起,原则上每个月对过去3个月的燃料价格加权平均,当加权平均燃料价格达到运价联动启动点时,即可相应调整运价,否则不调整;次月按上述原则重新计算。在联动周期内,当燃料价格上涨幅度达到或超过20%,且持续时间超过30天时,政府将启动财政应急补贴机制,由市财政给予短期应急补贴。方案由市交委会同财政局制定。

  市物价局强调,遇到国家、省、市在上述规定以外发放补贴、税费优惠或减免时,则顺价冲减燃料价格,延后调高运价或提前调低运价。

  当车用LPG等燃料价格达到运价联动启动点后,由市出租汽车协会提出调价申请,经市交委提出意见,报市物价局审核,呈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根据市物价局副巡视员张奇德此前估算,目前全市共有1.8万多台出租车,光调整一次计价表就大致需要50天的时间、约200万元经济成本。

  市物价局昨天表示,从公布进行运价联动之日起50日以内,出租汽车经营者应按相关规定调整计价器。在此期间内,未调整计价器的经营者在原运价基础上向乘客加收或返还1元/车次的运价补充,已调整计价器的出租汽车经营者不得另行加收或返还运价补充;公布进行运价联动之日起50日后(不含50日),无论出租汽车经营者是否已调整出租汽车计价器,均不得另行加收或返还运价补充。

  影响: 按方案一白天打车车费没有增减

  物价部门分析认为,按照目前广州车用LPG售价4.78元/升水平计算,3公里、5公里、10公里、20公里和40公里等5个运营里程的车费金额分别为11元、16元、29元、55元和114元。

  对于白天搭乘出租车的乘客而言,如果将来出租车运价按方案一的标准执行的话,上述5个里程的搭车乘客车费还是11元、16元、29元、55元和114元,与目前相比没有任何变化;如果将来出租车运价按方案二标准执行的话,他们支付的车费分别为11元、17元、30元、56元和115元。只有在后4种情况下,乘客才需要多付1元车费。

  不过对于在每晚10时至次日凌晨6时之间搭乘出租车的夜间乘客而言,如果将来的出租车运价按照听证方案一执行的话,上述5个里程的乘客需要支付的车费依次为14元、21元、38元、72元和148元,分别要多付3元、5元、9元、17元和34元,涨幅分别为27.27%、31.25%、31.03%、30.91%和29.82%。

  代表: 夜班出租车加收30%服务费太高

  听证会消费者代表、广东绅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彭浩中昨天认为,如果以深圳此前执行的调价标准为参照物对比的话,广州的出租车起步价应该确定在8元或9元为合适,“10元钱起步”肯定是高了。

  而且,他极力反对听证方案一提出的对夜班的士司机加付30%服务费的内容。他认为,夜班的士司机和搭班的白班的哥是有分工的,他们并非白天开车晚上又接着开,所以不能按照加班费的标准来核定他们的夜班营运服务。即使说晚上开车比较辛苦,“那么适当增加10%或者20%的收费也就可以了,加收30%肯定是太高了!”

  彭浩中代表还认为,相对于白班路面车辆较多的开车环境而言,夜班的哥上班的条件甚至还要更好,“不仅没有太阳暴晒,路上又不塞车!”

  此外,对于物价部门提出的LPG售价每浮动0.83元作为的士一个运价调整区间的做法,彭浩中也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无论是汽柴油还是LPG,都是资源有限的能源产品,从长远趋势上来讲,它们的价格肯定是涨得多跌得少。因此他主张,出租车运价根据气价调整的幅度决不能上涨下浮都按照相同的浮动金额(0.83元/升)来确定,而应该LPG售价“每升上涨5毛钱或者下跌3毛钱的时候,出租车运价就应该相应调整一次!”

  20家的士公司三年多报成本5亿

  (记者叶平生、郭晓昊)记者从市物价局发给听证代表的材料中发现,在提交听证会讨论的成本监审报告中,市价格成本调查队抽取20家出租车公司2007年~2009年度的运营成本依法依规进行了核查监审,三年累计核减他们多报的成本5.06亿。

  监审结果显示,这些企业在成本计算方面至少存在五方面不规范之处:一、部分出租车公司将供车制、挂靠制车辆由出租车司机负担的成本费用和代收代缴的费用也计入了企业成本。二、部分出租车公司出租车车辆折旧年限低于4年,残值率低于3%,不符合成本监审规定。三、部分出租车公司的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等开支超过规定的比例。四、部分出租车公司存在多种经营项目,其管理费用的分摊方法和分摊比例不合理。五、个别出租车公司的成本报表不是以会计账务为依据填报,而是以估计测算数据填报。

  经过成本核算,市价格成本调查队确认,2007~2009年,全市出租车承包制车辆的月均单车运营成本平均为13373.92元,其中企业成本和司机支出(未含承包费,下同)分别为6314.47元和7059.45元;而供车制和挂靠制车辆的月均单车运营成本平均为11496.42元,其中,企业成本和司机支出分别为4436.97元和7059.45元。其间,承包制、供车制和挂靠制出租车的单位里程运营成本分别为2.01元/公里和1.73元/公里。

  这份报告是去年7月完成的,监审所得出的成本数据作为物价部门调整和制定出租车调价听证方案的依据。

  20家被调查成本出租车公司

  白云集团、交通集团、广骏集团、宝城公司、天湖公司、安通公司、新东方公司、龙的公司、花园出租车公司、珠江出租车公司、大新出租车公司、云通公司、新羊公司、燕岭出租车公司、广达出租车公司、巨星公司、荣泰公司、东连公司、天成公司、雄鼎出租车公司。

  出租车司机和消费者代表各增一名

  (记者叶平生 通讯员蓝岚)广州市物价局昨天公布了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代表名单,其中包括25名正式代表、2名候补消费者听证代表以及6名旁听代表。

  市物价局表示,人大、政协、政府主管部门、专家学者、出租车经营企业及出租车司机代表等均采取委托单位推荐或聘请的办法产生;消费者代表则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的基础上,由市民政局、消委会推荐以及媒体记者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旁听代表则是在公开征集的基础上由媒体记者随机抽取产生。

  ○ 与物价部门最早公布的听证代表构成比例相比,昨天揭盅的这份最终方案增设了3名出租车司机代表名额,并相应减少了1名出租车经营企业代表名额。

  ○ 为确保消费者代表比例不低于听证代表总额的2/5,物价部门将消费者代表的名额由原来的9名增加至10名。

  ○ 为防止消费者正式代表开会期间无法到场,物价部门还特别增设了2名消费者候补代表,一旦在需要补缺时按位序依次递补,以确保消费者代表比例不低于听证代表总额的2/5。

  一、 市人大代表(3名)

  1.刘莲香:广州建材企业集团

  2.叶雪文:广州新穗巴士有限公司

  3.顾利红:广州市药品检验所

  二、 市政协委员(3名)

  4.黄志宁:广州市城市职业学院

  5.蔡锦鹭: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6.黄小彪: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

  三、 政府职能部门代表(2名)

  7.黄迎进:广州市交委客运交通管理处

  8.刘丽娜:广州市财政局

  四、专家学者代表(2名)

  9.靳文舟:华南理工大学交通学院

  10.魏广奇:广州市交通运输研究所

  五、出租汽车行业协会代表(1名)

  11.吴宏钢:广州市出租汽车协会

  六、出租车经营企业代表(1名)

  12.关绍华:广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七、出租车司机代表(3名)

  13.彭建军:广州市龙的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4.钟国泉:天湖旅游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15.朱胜利:广州振中活通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八、消费者代表(10名)

  16.衣建明: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

  17.何伟邦:无业(低收入阶层人员代表)

  18.彭浩中:广东绅源律师事务所

  19.汪志敏:地产公司

  20.卢 晔:广州钢铁集团公司

  21.范永源:自由职业者

  22.谢霭文: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3.林月兰:退休

  24.陆灿荣:黄埔区环卫车队

  25.关利娟: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银保部从化支公司

  九、候补消费者听证代表(2名)

  1.徐兆锋:自由职业者

  2.韩志鹏:广东侨商报社

  十、消费者旁听代表(6名)

  1.金云珍:广东省基础工程公司

  2.刘 静:南方日报社

  3.梁雪儿:退休

  4.张德志:退休

  5.沙志仁:中山大学智能交通研究中心

  6.梁小薇:广州市第23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