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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建设欠账太多、资金短缺,是困扰水利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为此,今年的“一号文件”提出了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益的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这也是“一号文件”中含金量最高的政策之一。但是这笔资金到底怎么算,如何收,10%的比例是否合理,又该如何操作?近日,水利部副部长李国英在“践行中央一号文件”媒体采访报道活动中对此作了回应,我们来听听主管负责人的回答。
水利部副部长李国英:正在跟财政部研究这样一个政策,来研究这样一个用多少的比例,地方收入10%额度多少拿出来,用于全国统筹,目前正在积极的协商当中,估计也不会太长的时间出台,出台之后,会解决这个问题。
根据水利部的初步测算,如果这10%能够落实,按上一年土地出让收益的总额,可以落实600亿~800亿的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于法稳是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对于土地收益的10%用于水利建设,于法稳表示,各地方实际落实情况并不理想。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于法稳:这种情况并不太好,地方也不知道谁去执行,谁去监督。
在“一号文件”中提出的,将土地出让收益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其中土地收益是指土地出让收入与成本之差。即使是相同的面积,由于各地的情况不一样,出让土地的收益也不一样。记者在河南等地采访时,一些负责人表示,如果从招商引资角度考虑,很多地方土地出让收益很少,地方的领导会觉得,目前本地区的水利投入已经超过土地出让收益的10%,是否还要继续投入就很困惑。除了资金落实问题外,有关资金如何在省级和国家级层面调配亦将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于法稳:西部地区,土地并不稀缺,但是它的土地出让这块,并没有像东部这样出让那么频繁,出现这种情况,从国家层面上,我觉得要通过国家的转移支付,来弥补这一块,在省内特别发达地区的地市,那么他们之间也可以通过省内的一个平衡来解决这样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