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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济南7月17日电(记者陈灏、商意盈)汽车租赁这一全新的汽车使用模式已经在各大城市逐渐流行,我国汽车租赁业也开始进入了快速增长阶段,爆发出的市场潜力更是吸引了众多投资公司的介入。在繁荣的背后,汽车租赁行业也暴露出缺乏行业规范和管理、缺少法律法规保障等种种弊端。业内人士认为,要改变“粗放模式”发展,汽车租赁市场规范仍待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仍待完善,汽车租赁公司服务仍待提高。
租车市场乱象丛生
济南市民刘伟是一家婚庆公司的经理,出于业务需要,他经常与汽车租赁公司打交道。他告诉记者,租车确实给他提供了方便,但同时也带来了不少烦恼。交完车取押金时,他经常会遭到汽车租赁公司以各种名义扣除押金;此外,很多汽车租赁公司连个像样的合同文本都没有,完全依靠口头约定。
即便租车人没有驾照,一些汽车租赁公司也照样敢将车租出去。济南某汽车租赁公司的陆经理告诉记者,顾客只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和5000元押金,就可以将车开走,不需要驾照。面对记者的质疑,陆经理表示,公司车辆保险齐全,出了事故保险公司负责;至于顾客怎么开,那是他们的自由。
由于缺乏监管,汽车租赁业也成为欺诈行为高发领域。2010年7月,山东烟台警方破获一起汽车租赁公司诈骗案,一家名为“烟台浩宇”的汽车租赁公司与车主签订虚假汽车租赁合同,诱骗他们将私家车挂靠在公司出租,并支付少量租赁费,骗取到80余辆汽车,然后低价质押给他人,赃款用于支付赌债。虽然警方最后追回67辆汽车,但是仍然造成了不小的损失,也给把私家车挂靠汽车租赁公司“以车养车”的市民以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