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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8月3日讯 财政部决定续发行2011年记账式附息(十四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本期国债计划续发行300亿元30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为300亿元。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含试点商业银行柜台)、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续发行。
据悉,本期国债续发行部分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11年记账式附息(十四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11年6月9日,票面年利率为3.44%,按年付息,每年6月9日支付利息,2016年6月9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本期国债续发行采用多种价格(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98.44元,折合年收益率为3.93%。本期国债续发行部分从8月10日起与原发行部分300亿元合并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