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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烟草要求调整包装标识被质疑效果有限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4日 08: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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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报讯(首席记者 王彬)卷烟包装警语标识的提醒力度不够,控烟专家一直建议要求对相关规定进行修订,与国际接轨。昨天记者获悉,中国烟草总公司下发了调整烟包标识力度的《通知》,要求字号增大,并撤销英文警语。对此,控烟专家指出,烟草企业没有资格调整烟包标识,应由相关政府部门修订。

  昨天,在国家烟草专卖局的官方网站上,通知公告栏中一则发布于8月8日的《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大卷烟包装警语标识力度的通知》挂在首页上。《通知》中提出了修订要求,即加大警语字号,撤销英文警语,警语字体与警语区背景色差要足够明显、醒目。

  从具体操作上,要求卷烟条包的字体高度不小于6.5毫米,卷烟盒包的字体高度不小于4毫米,这一标准原来是2毫米。撤销的英文警语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中的另一套中文警语替代。同时,将量化警语字体与警语区背景色差的色差值,具体指标和检测方法另行通知。

  《通知》还表示成立卷烟包装标识审核专家小组,对各烟企完成的新包装标识进行审核。从2012年4月1日起,境内生产和销售的卷烟一律采用新的卷烟包装标识。中国烟草总公司称调整烟包标识,是为了进一步做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履约工作,但控烟人士认为该《通知》应停止执行,等待政府部门制定修订方案。

  昨天,记者致电国家烟草专卖局,试图了解《通知》出台的详情,但是接线员表示必须提供相关部门人员的实名,否则无法帮助联系采访。

  专家质疑

  烟企调整烟包是否合适?

  修改烟包标识本是一件好事,但控烟专家详细研读了《通知》后表示,这不是进步,而更像是拖延。而且,此次发布《通知》的是中国烟草总公司,而非牵头控烟履约的工信部等政府部门,烟草企业调整烟包标识是否合适?

  控烟专家、新探健康研究发展中心吴宜群副主任表示,中国烟草总公司作为烟企,没有资格调整烟包标识。而且从国际上履约的国家看,没有烟草企业修订烟包标识的先例。烟草业的利益与公共卫生政策之间存在根本的和无法和解的冲突,应该由卫生部门组织修订、调整烟包标识。

  调整是否有所进步?

  另一方面,此次调整烟包标识的力度看似比以往有了进步,但控烟专家指出,距离《公约》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主任杨功焕表示,虽然取消了英文,但替换的警语与现在使用的警语大同小异,读起来依旧绵软无力,“应该明确告知具体危害的健康提示,而不是泛泛的尽早戒烟有益健康。”

  而如何量化字体与警语区背景色差的色差值,通知中没有明示,这也让控烟人士担心,警语依旧无法做到醒目。控烟专家指出,新包装标识要提交到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而担任审核工作的专家小组成员,是由国家烟草局遴选烟企自己的检验中心,自己选的专家,在控烟人士看来完全是自查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