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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证券时报》发表本报评论员文章《缓发新股止跌论缺乏充分依据》,对近期有关“放缓新股发行节奏”等系列观点基本上予以了否定。文章高举新股市场化发行的大旗,不仅强调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没有理由走回头路,而且非常果断地表示,21岁的A股市场该丢开行政干预这根拐棍了。
对此,笔者有话要说。
21岁的A股市场是否应该丢掉行政干预这根拐棍呢?在这里,我们首先应该弄清楚,为什么要给21岁的A股市场配备“行政干预”这根拐棍。针对新股发行而言,这根拐棍也就是“窗口指导”。之所以要配备这根拐棍,是因为21岁的A股市场,还是一个很不成熟的市场。美国股市是大家公认的比较成熟的一个市场,它已有219年的历史,经过了219年的风吹雨打,当然是成熟了。而A股只是一个21岁的孩子,很多事情需要摸着石头过河,因此给A股市场配备“行政干预”的拐棍是必要的。
A股市场不成熟是有目共睹的。它甚至不成熟到了只是为融资者服务的地步,为了融资的需要,可以牺牲投资者的利益。为此,A股市场没有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机制,也没有有效的退市机制,主板退市制度形同虚设,创业板退市制度千呼万唤不出来。此外,市场监管,不论是从制度完善还是到监管能力,都跟不上市场发展的需要。
但就是在这样一个不成熟的A股市场里,却要强推新股市场化发行,这本身就是一件荒唐的事情。因为市场化是建立在市场成熟的基础上的,没有成熟的市场根本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市场化。也正因如此,A股市场出现了一种“被成熟”的怪现象。不仅在某些人的眼里、笔下,A股市场的管理者是圣明的,投资者也是成熟的,整个市场成熟得可以与美国股市比肩了,21岁的A股市场要与219岁的美国股市相提并论。以新股发行而论,甚至连“窗口指导”也都不需要了,“行政干预”这根拐棍似乎成了多余。
其实,就是在美国股市还有欧洲股市,“行政干预”的拐棍也并没有真正被丢弃。比如,2008年金融危机之时,美国股市就曾限制“做空”。而在本轮美债危机、欧债危机中,欧洲的比利时、法国、意大利及西班牙四国也采取了限制沽空的做法。为什么不成熟的A股市场反倒要把“行政干预”的拐棍丢掉呢?
而且,更重要的是,我们已经看到了丢掉“行政干预”这根拐棍所带来的不良后果。市场化发股沦为“三高”发行,成为发行人赤裸裸圈钱的工具;大量的超募资金躺在银行睡大觉,股市资源被极大浪费;新股投资风险急剧增加,投资者损失惨重。面对如此恶劣后果,难道市场化发行还要一意孤行,还不愿意接受“窗口指导”这根拐棍吗?为此,笔者倒要问问:A股市场推行市场化发股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