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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慈善总会回应发票事件:5万管理费合理合法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8日 08:4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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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魏铭言 钟晶晶)针对媒体曝光的“给钱就可开具发票的行业潜规则”,中华慈善总会昨日声明,给尚德公司开具的1500万元的发票符合规定,收取的5万元为管理费合理合法,不存在“潜规则”。

  “5万工作经费入总会账户”

  中华慈善总会表示:今年4月15日,中华慈善总会根据“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承办单位代表罗凡华提供的无锡尚德公司捐赠书、承办单位收到捐赠物资的收据以及该批物资价格证明和物资清单,故确认了捐赠的发生,同时向无锡尚德公司开具了发票(1500万元),这符合国家发票管理有关规定。经与承办单位协商一致,北京创新中意教育有限公司于4月28日通过银行向总会捐赠5万元工作经费,此笔经费进入总会账户的行政经费科目。

  此前,中华慈善总会秘书长刘国林因“发票门”接受央视专访,提到“中华慈善总会和红十字会有很大的差别”,“中华慈善总会不提取管理费”。

  刘国林介绍,中华慈善总会一不拿政府财政拨款,二没有国家编制,三员工没有国家拨付的工资福利待遇。“是靠创建初期的创始基金和逐步发展起来的发展基金,用它们的利息,来养活员工、支持机构运作的。”

  不过,在昨天的声明中,中华慈善总会称,按规定提取的管理费是保证总会生存、运转和发展的重要来源。

  “3%管理费合理合法”

  声明援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规定说明提取管理费的合法性:中华慈善总会章程明确,纳入总会财务的管理费一般按专项基金、专项捐赠等资金总额的3%提取。对于捐赠物资,不按照物资价值折算,而是根据工作需要并和捐赠者协商后提取或另捐一定管理费。因此,“这次收取5万元管理费,合理合法,不存在所谓的‘潜规则’。”

  “发票门”历程

  8月4日 媒体曝光中华慈善总会“未收到1500万元捐赠物资而为相关企业开具千万元免税发票”,让中国慈善业再遭质疑。

  8月5日 中华慈善总会公布了“发票门”调查结果。因捐赠物资均由大赛主办方负责向受赠方实施,中华慈善总会承认在监管环节上有缺失。

  8月16日 爆出尚德公司“捐赠门”的罗凡华继续爆料,称中华慈善总会开免税发票有附加条件,“得再给慈善总会现金捐赠,这是潜规则。”

  8月17日 央视记者调查发现,尚德公司去年1700多万元捐赠品,竟然已经被折价变卖,钱款去向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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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曝1700万捐赠品被折价变卖

  央视记者调查发现,让尚德公司“荣膺”2010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奖的1700多万元捐赠品,已经被折价变卖,钱款去向不明。

  无锡尚德已经连续四年获得了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的冠名权,每年都通过中华慈善总会向参赛学校捐赠上千万元的电池板,其中去年认捐的捐赠品价值为1700多万元。这项慈善捐赠的受益者本该是参赛学校的师生,然而记者经过多方调查后发现,这1700多万元的捐赠品竟然已经被折价变卖,钱款去向不明。

  尚德公司在捐赠书中指定北京中育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作为捐赠的执行方,向参赛学校发放捐赠品,该公司当时担任教研室主任的罗凡华告诉记者,大部分捐赠品在去年就已经被公司折价变卖,并且出示了详尽的销售发票和财务清单。

  另一方面,要想使这次慈善捐赠得到认可就必须得到中华慈善总会的收货发票,为尚德公司从中华慈善总会开出发票的正是捐赠执行方的员工罗凡华。

  罗凡华表示,开发票也不是免费的午餐,也是有一个“潜规则”的。慈善总会暗示,能不能够直接捐一点现金,来作为项目的一个运行费用,意思就是给点钱。公司就开了5万块钱现金的捐赠,给了5万块钱现金(支票),然后给慈善总会开出了1700万元(发票)。

  发票开的时间和交现金的钱都是同步完成的。开发票的时间8月31日,两个票证是同时完成的。“潜规则”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手交钱,一手交发票是这种关系。

  针对“发票门”越来越多的疑问,本报记者昨日向慈善总会发出采访提纲,但未获答复。

  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承诺捐赠的1500万元太阳能电池组件,正在按原计划进行。希望中华慈善总会对捐赠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捐赠物资按计划落实到位。

  ———“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三家主办单位

  对于今年尚未捐赠出去的捐赠物,将确保在今年足额发放。对于媒体曝光去年的捐赠品被执行捐赠的公司低价变卖,尚德将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并向媒体公开调查结果。

  ———无锡尚德公司

责任编辑:周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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