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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降低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8日 11:0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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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8月28日电(记者黄海)北京市决定,自2011年8月31日起,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向住宅买卖双方收取的住宅买卖经纪服务费用标准统一下调0.5%。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处处长李虹表示,北京市今年以来已陆续出台系列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措施。此次政策出台的目的,主要是切实降低住宅买卖费用负担和规范经纪机构收费行为。

  北京市现行住宅经纪服务收费标准于1997年制定,一般代理服务最高收费标准为房屋成交价格的2.5%,独家代理服务为房屋成交价格的2.8%。根据北京市新的收费政策,住宅成交总额在500万元及以下、5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及以下、2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及以下、5000万元以上,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均下调0.5%,分别为成交总额的2%、1.5%、1%和0.5%。

  此外,过去住宅买卖衍生的其他服务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新的政策明确了三项业务量较大、实际收费较高的其他服务收费标准:代办房地产登记、代办贷款、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最高服务收费标准分别为500元/宗、300元/宗、200元/宗。

  上述政策将直接导致住宅买卖交易成本明显降低。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处副处长门立峰表示,新政策实施后,住宅买卖经纪服务费用水平将下降20%以上,其中独家代理服务费用水平降幅在30%左右;代办房地产登记、代办贷款、办理房屋入住手续三项服务费用总额将下降80%左右。

  对新政策会否影响房价走势的疑问,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会长、中原地产华北区总经理李文杰表示,经纪服务收费占住宅成交总额的比例较低,调低相关收费对老百姓购房负担略有减轻。此外,相关业内人士认为,北京下调收费标准可降低存量房交易门槛,为存量房流动性的增加提供动力。

  北京市民李根则表示,北京严厉调控房地产市场已取得成效,但不会因为经纪费用下降就买房,还是等房价真跌了才会考虑买房,如果房价跌5%甚至10%,一套房就可能省几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