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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酒精饮料须标明“过量饮酒有害”警示语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9日 09:1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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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指向酒类

  酒类销售旺季已经来到。记者从卫生部获悉,国家正酝酿修订酒类的国标。包括啤酒、白酒和葡萄酒在内的酒精饮料今后在包装上都应标示如“过量饮酒有害健康”等警示语,酒精度大于或等于“10%vol”的产品可免于标示保质期,这些规定如果最终实施,都将是酒类国标的全新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酒类标签的规定首次要求得较为明晰。例如,新标准拟提出应以“%vol”(注,即是100毫升酒中含有多少毫升的酒精)为单位标示酒精度,此外酒精度大于等于“10%vol”的可免于标示保质期。 (记者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