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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占资被隐瞒 科达股份重大违法遭处罚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8日 10: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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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报讯 (记者 况玉清) 因存在重大证券违法行为,科达股份(600986)遭到证监会处罚,被罚款的同时,公司原董事长被列入证券市场禁入的黑名单。

  根据科达股份今日发布的公告,公司存在虚假陈述、财务乱象和重大利益输送等多种行为。而提到这些重大证券违法事实,则要追溯到2006年科达股份的一起土地转让和随后连续几年的巨额大股东占资。

  据悉,2006年东营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科达股份土地项目125571平方米,但科达股份却并未在年报及公告中予以披露,而是向投资者隐瞒了土地转让的事实,并且隐瞒的时间长达两年,其后的虚假陈述与财务乱象一并因此而起。

  纸终究包不住火,隐瞒土地转让事实后,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数以千万元的巨额资金又该如何入账?随后,为了掩盖事实,科达股份在财务方面出现诸多的漏洞。证监会调查发现,该起土地转让产生了高达4671万元的转让收入,但科达股份并未将此入账,而且继续给这笔已经转让出去的土地计提各种成本。

  “关于东营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科达股份125571平方米土地事项,科达股份未按规定在2006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科达股份2006年年度报告少计因转让土地使用权而取得的营业外收入4671万元,多计已不存在的无形资产892万元,多计已不存在的土地开发费用586万元,多计管理费用10余万元,少计利润3136万元;另外,少计应收账款4671万元。”证监会的报告中如是提道。

  2008年,科达股份终于在年报中承认了土地转让的事实,只不过将这起转让记在了2008年的账上,而这个时间离这起交易的完成,已经整整过去了两年。

  此外,科达股份还存在重大利益输送的嫌疑。证监会查明,科达股份2007年隐瞒了上市公司与其第二大股东科达集团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5222万元;2008年,科达股份向科达集团划拨的资金更是高达8.83亿元,公司方面同样选择了隐瞒;2009年,科达股份又有6.71亿元资金划拨科达集团,并且到当年,公司划拨给科达集团的资金已经累积近10亿元之巨,公司同样未予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科达股份与大股东几年间涉及的巨额资金往来,是否是大股东无偿占有上市公司资产,还是大股东已经向上市公司支付了相关利息,目前投资者尚不得而知。

  根据证监会的处罚决定,科达股份上市公司被处警告处分,同时罚款60万元,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刘双珉处以警告并罚款30万元的处分,同时刘双珉还被列入了证券市场禁入的黑名单,未来十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职务。

  同时,科达股份时任董事、总经理韩晓明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5万元的处分,对公司其他时任高级高管人员也被处以警告并被处3万-10万元不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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